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工作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监督管理,今年3月起,惠州市国资委成立了巡查组,制定了巡查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对所属企业的巡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了第一轮共3家一级企业的巡查工作。
此轮巡查工作坚持一月一巡查、三月一通报、一企一整改、一案一核查的“四个一工作法”。每月完成一家一级企业的巡查工作,包括事前沟通、进场巡查、撰写巡查报告提交党工委会议审议、向企业反馈意见等;三个月完成一轮巡查工作,集中进行一次通报;要求企业针对巡查报告专门制定整改方案,业务科室分工指导跟进,巡查组督促限期落实整改;巡查中发现的涉及违纪违法案件,及时转交纪检监察部门按程序进一步核查处理。通过落实“四个一工作法”,精心组织开展巡查工作,有力查处乱作为、鞭策慢作为、整治不作为,有效发挥震慑效应,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规管理。
本轮巡查除了做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规定动作”外,还增加了巡查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的“自选动作”,重点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强化经营,将全面巡查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从本轮巡查通报结果来看,3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改革发展担当意识薄弱、违规决策、内控不严、管理不善、“八项规定”贯彻不到位等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下来,惠州市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铁腕巡查,铁面治企,强化工作倒查和“回头看”,发现问题,绝不姑息,让违法违规现象无处遁形,为深化国企改革和创新发展扫清障碍,净化企业经营管理环境,营造风清气正发展氛围,为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