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把廉洁风险防控作为推进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深化国有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紧紧抓住决策失误、运行失控、岗位失责、监督失效四大风险,以制度机制创新为切入点,通过运用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健全企业廉洁风险的控制和化解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延伸国资监管工作,保障了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三年来,市管13家国有企业和2家重要控股企业资产总值由941亿元猛增到2027亿元。目前,没
有发现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一、突出抓好企业管理权力结构调整,防控决策失误风险
企业董事会权力过大,决策与经营不分,决策、监督、经营权之间没有相互制衡,是造成决策失误的直接原因。为此,我市从体制机制上创新,调整企业管理权力结构,加强决策制约,防止权力滥用。
(一)分权制权,重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防止“内部人控制”。一是分解董事会权力。按照权力分开的原则,将董事会与经营团队分离,董事会只决策不经营,经营团队只经营不参与决策,既保证了董事会独立决策,又有效防止了董事会成员直接插手影响企业经营的情况发生。二是制衡董事会权力。按照“内部董事2人外部董事3人”或“内部董事 3人外部董事4人”的模式,在社会上选聘懂企业管理、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人士出任企业董事。改变过去由董事长提名,所有董事唯董事长马首是瞻的局面。三是规范董事会权力。详细规定了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通过重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效解决了国有企业在决策上“内部人控制”的问题。
(二)引入外力,建立领导挂点、科长挂职和决策预沟通机制,监督权力运行。一是建立领导挂职机制。市国资委领导每人挂点2至3家市管企业,要求企业处理涉及出资人职责的重大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必须与挂点领导充分沟通。既有效监督董事会权力,又缩短了决策时间,提高了效率。二是建立科长挂职机制。选派国资委优秀科长到企业挂职任董事,派驻财务总监交叉兼任企业董事,参与企业决策,既有效贯彻了国资委监管意图,又监督了企业董事会决策。三是建立决策预沟通机制。要求企业决策事项之前,董事会要与国资委主管领导、内外部董事之间、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进行预沟通,没有沟通过的事项一律不得上会讨论决策。通过引入外力,突出了国资委的监督作用,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局面。
(三)有效控权,实行市属国有企业产权代表请示报告工作制度,防止决策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制定《国有企业产权代表请示报告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开展投资、变动产权、重组改制等重大工作时,从提出动议到确定意向、可行性研究,都要向国资委报告,国资委组织专业小组提前介入。要求企业制定的可行性报告既要作为开展工作的蓝本,又要作为企业的承诺书,有效防止了企业在制定可行性报告中的虚假、浮夸和主观决策、随意决策现象的发生。
二、突出抓好生产经营环节的机制建设,防范运行失控风险
生产经营是最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环节。我市把生产经营作为廉洁风险防控建设的关键,在投资经营、资本运行和物资购销三大环节上狠下功夫,加强机制制度建设,有效防止了运行失范风险。
(一)按照“控、管、评、究”四步法,建立科学投融资监管机制。一是严格控制投融资行为。制定《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三项制度,严格控制企业进行非主业、市外、证券等高风险投资,清理了18宗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对外委托理财(贷款)等投资行为。二是严管投融资资金。制定《国有投融资企业资金监管制度》等三项制度,对投融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集中拨付,防止滥用。三是严格评价投融资能力。国资委成立6个由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专职董(监)事组成的专职小组,每次投资前,专职小组要对企业的投融资能力及投融资风险进行全面评价,遏制企业投融资不理性的行为。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实行董事会对重大投融资决策事项负责制,与国资监管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奖惩措施,防止有权无责导致权力滥用的风险。
(二)坚持制度、操作、联签相结合,建立严密的资金运行监管机制。一是建立严密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管理办法》等三项涉及信贷、资金划付的制度,对财务、资金的运行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规定。二是建立严密的财务预算管理系统。对所有企业财务运作实施全面统一监管,规范企业资金使用,有效避免商业贿赂、“小金库”等腐败风险的发生。三是创新实行财务总监联签制度。制定《国有企业财务总监联签实施细则》,规定企业资金划转、借款、账户管理、资产处置等,资金变动超过5万元就必须提交国资委9名财务总监审核联签。实行联签制度以来,累计联签金额达178.4亿元,在企业资金运行过程中设置一道“保险阀”,确保了资金安全。
(三)遵循管购制约、集约管理的原则,建立无隙的物资购销监管机制。一是实行交叉审核。制定《国有企业物资采购及管理办法》,规定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物资采购部门最后的定价有审核权;物资采购部门对物资管理部门采购计划有审核权,把业务工作的最终决定权部分交给对方,相互制衡,控制风险。二是推行比价购销。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询价与竞价管理办法》等涉及物资购销、处理的五项办法,规范推行比价购销。建立集招标、投标、评标和结果发布于一体的电子在线交易信息平台,实行集约采购,实现阳光购销。三是实行集约式管理。建立重大项目专家库,制定专家考察、评议、论证等五项制度,规定所有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立项、造价、招标中涉及到技术因素的最终决定权全部交给专家,行不行由专家说了算。所有涉及企业产权交易都必须统一进入国资交易平台,防止交易中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突出抓好企业内部管理,防控岗位失责风险
廉洁风险的防控,关键在人。我市紧紧抓住人的因素,围绕思想提升和行为管理,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上狠下功夫,防范岗位失责风险。
(一)加强教育和监督,防控思想道德风险。一是树立腐败“零容忍”意识。提出“贪污受贿浪费一分钱也是腐败”的口号,开展廉洁文化进企业、进岗位、进经营管理的活动,树立廉洁风气。二是签订岗位廉洁责任书。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不同的工作内容,容易出现什么样的廉洁风险,制定了 20多种不同的岗位廉洁责任书,上至董事长,下至一般员工,每年签订一次岗位廉洁责任书。三是定期总结岗位廉洁情况。年中年末,员工在班组中、班组长在部门中、部门领导在企业管理层中、管理层在决策层中及决策层在全体员工中两次总结廉洁自律情况,自觉接受全体员工
和上一级的监督。
(二)落实岗位责任制,防控职责风险。一是明确岗位职权。按照领导人员、管理人员、部门管理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五类人员”的不同岗位,绘制岗位职责流程图,明确职权范围。二是建立职权制约机制。出台《国有企业岗位职权分配办法》,对职权过分集中的岗位,按照就近分权的原则,分解职权;对平级职权实行就近交叉核审制度;对上下级职权实行上下级意见不同时必须进入班子讨论的制度,形成上下级制衡。三是建立特别风险点和特别控制机制。对资金流量大、业务频率高、权力相对集中的重点岗位,实行上级、平级、下级三级联动共同监控的制度。
(三)严格企业人员行为管理,防控自律风险。一是加强日常行为管理。制定《珠海市企业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从工作交往、日常交往、私人交往等十个方面严格规定企业管理人员不得与业务对象特别是供应商有过密交往。二是加强职务消费管理。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对接待、出差、考察、学习、招商、用车等业务都作了明确规定。制定三项涉及企业人员的考核、工资、报酬的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三是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企业领导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办法》,对个人重大事项、收入、收受礼品、家属子女出国(境)情况和从业情况等实行全方位报告制度。
(四)实行“黑名单”制度,防控外部风险。制定《供应商管理办法》,建立供应商诚信管理体系。要求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质量保证和廉洁从业协议,凡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或对企业人员行贿,立即进入“黑名单库”,取消其成为我市所有国有企业供应商资格。
四、突出抓好国企监督体系建设,防控监督失效风险
为防止监督失效,我市从监督机制体系建设着手,把监督嵌入各项业务流程之中,有效提升了监督实效。
(一)凸显纪委和监事会作用,整合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建立由企业纪委书记统一分管纪检、监察、审计、企业外派监事的体系监督机制。实行监事会监督检查董事会制度,规定监事会主席必须列席每次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会议是否符合规程、决策事项是否落实、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实施现场监督,监督的情况书面报告国资委,彻底改变监事会“设而无用”的弱势地位。
(二)实行经常性资产资金管理嵌入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夯实监督基础。制定《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等四项制度,把纪检监察工作嵌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日常管理之中,嵌入到企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的月评核、季评核、年评核之中,清晰掌握企业的底细,对企业的资产资金实行动态监督,有效防止因底数不清监督困难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三)实行内审常态化,前移监督关口。在国资委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内审机构按照党纪法纪和出资人的要求,既对企业的账目进行审计,又对企业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情况进行评审。做到资产资金到哪里,审计工作就跟到哪里;生产经营开展到哪里,审核工作就跟到哪里。这种“双重审计”改变过去仅仅依靠市审计部门单一审计的做法,有效防控了资金资产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企业年度综合评价体系,提升监督效能。把企业的投融资能力、生产经营能力、管理能力、廉洁从业能力等作为重要指标,借助考核统计软件管理系统,建立企业综合评价体系。目前,综合评价体系已覆盖全市13家市管企业和2家重要控股企业。通过建立企业评价体系,转变了国有企业监管方式,加强了企业资本和财务管理,促进了企业人员廉洁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