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hushi
留言日期:
2019-08-02
主题:
省属企业议事决策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操作规程
内容:
国资委党群工作处领导好,我是珠海市管国有企业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主管胡石。 最近我企业正在进行党委议事规则修订,想调整修改三重一大事项前置研究有关事项表述。 经了解,贵处曾在2016年10月下发《省属企业议事决策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操作规程》。 (2016年10月24日,省国资委党委印发了《省属企业议事决策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操作规程(试行)》(粤国资党委〔2016〕39号)。《操作规程》分为六个部分,共25条,明确了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会议的议事决策范围和议事决策程序,明确省属企业议事决策的基本原则和配套制度,确保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实效性。)以上资料来自省国资委网站。 故请求能否提供《省属企业议事决策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操作规程》该份文件电子版或pdf版供工作参考。因为我们是市属企业,跟省属企业一样属于国有企业性质,所以可借鉴性是很强的。 感谢对基层工作支持!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08-02
答复时间:
2019-08-05
答复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答复内容:

请直接与省国资委党群工作处联系领取该文件,联系人:郑科,联系电话:020-38306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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