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集团举办2017年法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7-06-01 16:11:55 文章来源:广东粤海控股有限公司
近日,为帮助集团法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正确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下称《民法总则》),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粤海集团)在广州和深圳两地通过视频形式举办2017年法务培训班,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博士生导师谢鸿飞教授解读《民法总则》的制度创新及其实务影响。
培训班上,谢鸿飞教授围绕《民法总则》基本规定、民事主体、法律行为与代理、民事权利及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5个方面的制度创新与实务影响,对《民法总则》作了一次全面系统的阐述和解读,使学员们不仅对《民法总则》的立法背景、争议焦点及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比的新变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把握,也加深了对《民法总则》相关法律条款的理解。
粤海集团总法律顾问吴明场在培训总结中指出,《民法总则》的颁布是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编纂民法典”的决定之后,我国民事立法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法总则》的颁布实施,将对未来的民商事法律制度产生深远影响,而《民法总则》里一系列新的制度如法人制度、意思表示生效时间、连带责任成立、诉讼时效变化等也将对公司法律事务产生较大影响。希望粤海集团全体法务人员要以此为契机,深刻领会和把握《民法总则》精神,并在公司法务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循和执行。同时,吴明场要求粤海集团法务部组织一次《民法总则》对公司法律业务影响的专题讨论会,以此进一步推动《民法总则》的深入学习贯彻。
学员们表示,通过参加这次培训,不仅加深了对《民法总则》编撰背景、目的等方面的理解,也增强了对《民法总则》重点条文含义的认识和把握,为下一步更好开展公司法务工作筑牢了基础。
粤海集团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二级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分管法务工作的领导和法务人员,共约120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