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广东省盐务局正式宣布“广东省盐业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这标志着广东省盐政管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改革过渡期间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和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经营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16〕585号),各省盐业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严格市场监管。
广东省盐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和《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要求,按照“制度+科技+责任+公开”的思路顺利完成了盐业监管服务平台开发工作,实现了与广东省重点监管食品电子追溯系统的对接,以技术手段倒逼食盐经销企业规范管理,改变了过去传统的盐业监管模式,在管理方式上实现了创新和突破,也有助于确保广东省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
据悉,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在广东省跨区经营食盐批发企业的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备案工作将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备案后方可在广东省内开展食盐销售业务。从2017年3月开始,所有在广东省销售的食盐产品需实现电子追溯,并按照食品电子追溯的标准和规范向广东省盐业监管服务平台报送数据,以构建高效、透明、便捷的广东省盐业管理综合监管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