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盐务局查处重大涉嫌非法经营食盐案件
发布时间:2016-11-01 08:56:53 文章来源: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近日,中山市盐务局在位于中山市东升镇源和南路的中山市某贸易有限公司仓库内查获107.4吨盐产品(其中外包装袋标有“GB/T5462-2015”、“天鹅牌”高级精制盐10.75吨,外包装袋标有“GB5461-2000”、“天鹅牌”精制盐10.50吨,外包装袋标有“GB5461-2000”、“92”精制盐49.25吨,外包装袋标有“GB5461”、“桂花牌”无碘精制盐9.55吨,外包装袋标有“产地:山东莱州”日晒盐27.35吨),该贸易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前提下,擅自从事食盐批发业务,属于无证违法经营,已涉嫌非法经营罪,涉案主要嫌疑人周某和钟某已被公安部门依法刑拘。鉴于该案件涉及盐产品数量巨大,中山市盐务局第一时间商请中山市公安局东升分局提前介入案件。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食盐市场经营秩序,积极响应省盐务局、省食药监局和省工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全省食盐市场经营管理的通告》精神,中山市盐务局将全力协助公安部门办理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