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之一。粤海控股集团深刻领会和把握这一重要原则,抓细抓实制度优化精简专项工作,筑牢企业良法善治制度根基。
高位推动制度建设
粤海控股集团将制度优化精简纳入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整体方案以及合规管理专项子方案进行谋划,实现制度建设与企业改革发展协同共进。集团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制度优化精简工作汇报,及时分析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压实各职能部门在本业务条线制度建设中的主体责任。
完善制度分层分类管理机制
粤海控股集团对标学习中央企业先进经验,健全完善“公司章程-基本制度-具体制度-操作指引”四级制度体系,明确审批权限,统一命名规则,系统划分治理、党建、投资等12种制度类型,夯实制度管理基础。
分类施策推动制度优化精简
对于同一业务领域内容相近、逻辑相通的制度,实施合并整合,如把总法律顾问、法律意见书、法律风险等多项制度整合为《法务工作管理规定》,尽可能压减制度存量。
对于改革所需但暂时缺项的制度,控制增量、按需制定,如针对缺少授放权管理制度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对下属公司授放权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管理要求。
对于不适应现有管理要求的制度,及时修改完善,如修订《合同管理办法》,系统优化合同审核审批权限,有效管控重大合同法律风险。
对于集团各治理主体决策权限调整所涉及的一系列制度条款修改,采取“一揽子”修订方式一并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2023年12月至2024年10月,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粤海控股集团层面的制度从原有的252项精简至166项,压减率达34%,实现制度体系的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
下一步,粤海控股集团将以此次制度优化精简为新起点,持续探索制度建设的创新路径,加强制度文件核心要点宣贯培训,抓实制度执行与落地,加快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动态优化制度建设,确保集团制度贴合高质量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