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东省国资委是省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主要职能是: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职责;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后备队伍建设等;承担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编制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规划,推进国企改革重组;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并奖惩;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负责监督检查企业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法规制度;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基础管理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东省国资委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指委机关本部。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单位预算级次为省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格详见附表1-8:公开表1至表8
第三部分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广东省国资委2016年度决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5297.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19.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78.03万元。2016年支出总计5297.3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872.9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4.3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754.01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按照调资政策提高人员工资标准、绩效考核政策出台以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增加人员经费拨款;二是加大省属国有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的投入。
二、广东省国资委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4419.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9.05万元,占99.54%;其他收入20.22万元,占0.46%。其他收入包括省纪委拨入的查办案件工作经费15万元和基本户存款利息收入5.22万元。
三、广东省国资委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4872.9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4.97 万元,占80.96%;项目支出928 万元,占19.04 %。
四、广东省国资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150.84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760.99万元,增长17.34%。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按照调资政策提高人员工资标准、绩效考核政策出台以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增加人员经费拨款;二是加大省属国有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的投入。
五、广东省国资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广东省国资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04.6万元,支出决算486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的财政权责发生制资金727万元;二是省财政厅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在当年追加我委的调资经费、省直单位绩效考核经费、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经费、养老保险改革临时补贴、公务交通补贴及医疗金等基本支出经费738万元。 其中:
(一)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57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368.9万元的135.87%。原因是省财政年中追加调资经费、绩效考核经费、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等人员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5.7万元的-11.79%。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03万元,该类支出年初预算为0。原因是省财政追加2016年度省直部门医疗金和备用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200万元,为上年结转支出,是省属国企棚户区改造补助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9万元,主要是年中拨入省商务厅安排的专项出访经费。
六、广东省国资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广东省国资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44.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33.26万元,占92.1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311.71万元,占7.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广东省国资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广东省国资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7万元,支出决算为63.84万元。其中: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35.51万元,完成预算的122.44%,经费增加的原因是按照省领导2016年出访筹备协调会工作部署,安排专项出访经费12.15万元,实际发生支出8.19万元,属于计划外出访,剔除该特殊因素,我委计划内出国费用支出27.32万元,完成预算的9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15.77万元,完成预算的32.83%;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12.56万元,完成预算的62.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用35.51万元,比上年增加6.91万元,增长24.16%。增长原因是根据2016年省领导出访筹备协调会工作部署,省财政厅在年中新增安排我委专项出访经费12.15万元,实际发生支出8.19万元,结余3.96万元,该项出访任务的资金来源属于省领导出访经济类专项经费。剔除该特殊因素,我委计划内出国费支出27.32万元,是年初预算的94.2%。
2016全年组织的出国(境)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的出国(境)团组8个,因公出国(境)累计14人次。其中:赴国外进行商务洽谈的费用支出31.79万元,参加省委组织部培训的费用支出0.86万元,对境外项目执行审计的费用支出2.86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7万元,比上年减少31.33万元,下降66.53%。下降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拍卖处置14台公务用车,仅保留4台公务用车,因此运维费用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2.56万元,比上年减少3.56万元,下降22.13%。全年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2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和兄弟省(市)来委调研、交流国资改革工作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下降原因是我委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控制接待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广东省国资委行政经费支出311.7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8.9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了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实际支出总额1526.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1.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5.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2.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72%。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至2016年12月31日,广东省国资委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其中公车改革后保留编制的车辆4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其余2辆为封存车辆,待拍卖及报废处置。
(四)关于2016年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664万元,均为运转性支出项目。我委部门财政存量资金变动率为22.33%,部门预算资金支出执行率为102.37%,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已形成了一套符合科学化和绩效化管理要求的制度体系,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有较大提高。
广东省国资委无下属单位,2016年预算绩效情况仅说明委机关本部。2016年度我委共组织对机关本部办公楼维护管理费、网络维护及信息化系统建设、国资改革经费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促使我委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狠抓各项改革政策落地,实现了促进国有经济保持了平稳运行,国有资产总额保持较快增长,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国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67583.39亿元,同比增长10.6%,位居全国第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达103.13%;总体资产负债率64.4%,同比下降1.33%;实现利润总额1503.53亿元,同比增长1.8%,位居全国第二。总体上看,我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评价指标完成优良,项目绩效表现较好,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反映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八、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基本支出。
九、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反映政府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