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为省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职责;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后备队伍建设等;承担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编制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规划,推进国企改革重组;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并奖惩;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负责监督检查企业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法规制度;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基础管理工作等。
委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党群工作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合署)、综合法规处(研究室)、考核分配处、规划发展处、产权管理处、重组与资本运营处、财务与金融创新管理处、监事会与审计监督局、企业事务协调处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与董事会工作处合署)。省国资委没有下属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省国资委财政供养人员合计128人,其中行政编制109人、后勤服务人员9人,省纪检监察厅派驻我委纪检监察干部10人(编制在省纪委,经费预算在我委列支)。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数115人(含省纪委派驻纪检组人员8名)、退休人员2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2017年度我委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继续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抓好体制机制创新改革;落实国有企业“十三五”规划,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培育大型骨干企业;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提升国企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资本运营工作,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国有资产资本化、国有资本证券化;继续加强对监管企业的风险管控;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四)绩效目标。
2017年度我委的绩效目标是: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推动国有资本集中到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大数据管理和使用;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推进合规经营,提升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紧出清重组“僵尸企业”,到2017年底实现600户以上特困企业脱困,亏损总额较2015年减少60%以上,总体上全省国有特困企业基本脱困;抓好资本运营,推进省属企业重组整合,优化省属企业的资本投向与财务结构;建立健全经济运行分析体制,提升经济监测预警能力;健全成本管控责任制度和目标考核机制,有效控制省属企业成本费用支出等。
二、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600.42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3404.6万元增加2195.82万元,增长64%。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5600.42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比上年支出预算3404.6万元增加2195.82万元,增长64%。
2017年收支增长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根据2016年调资政策以及养老保险改革政策而相应增加人员经费支出450.82万元;二是原从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国资监管工作经费”1615万元从2017年起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预算。因此,2017年我委收入支出预算比上年增长较大。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191.42万元,占56.99%,比上年增加450.82万元,增长16.4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9.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8.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4.6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2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409万元,占43.01%,全部为行政事业项目类支出,比上年增加1745万元,是2016年项目支出的3.63倍。主要项目支出有:1.机关本部办公楼维护管理费226.32万元;2.机关本部网络及信息化系统建设经费94.99万元;3.国资改革经费309.69万元;4.广东省国资监管信息系统运维保障335.35万元;5.产权、预算、规划等信息子系统开发建设441.75万元;6.省属企业检查费423.70万元;7.企业运营统计、咨询及监测414.20万元;8派驻(出)机构纪检专项工作经费163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66.68万元,占总预算支出5600.42万元的0.01%,比上年预算数97万元减少30.32万元,总体下降3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8万元减少27.65万元,下降58%;“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27.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9万元减少1.82万元,下降6%;“公务接待费”预算19.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0万元减少0.85万元,下降4%。下降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委实际使用车辆由20辆下降至5辆(其中1辆为省纪委分配给驻国资委纪检组的执纪用车,编制归省纪委,经费预算归我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
我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我委车改后保留的4台公务用车和1台省纪委分配给驻国资委纪检组的执纪用车的汽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车辆税费等;“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经贸及投资项目合作交流考察以及境外项目的监管检查;“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机关和兄弟省(市)来委调研、交流等活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与“其他资本性支出”。2017年我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92.67万元,比上年的329.31万元增加63.36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实际需求比上年增长,加大了办公楼修缮维护、后勤服务等支出。其中:办公费10.73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2.5万元、会议费22万元、福利费50.55万元、日常维修费32.15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28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51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等。各经济科目预算支出详细情况请见预算公开06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二)政府采购。
2017年政府采购总预算173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466万元,占采购总预算27%,服务类采购1273万元,占采购总预算73%。我委服务类采购金额较大,主要是因为开展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需要聘请大量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业咨询、专项审计、绩效评价及信息网络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委资产总额7399.75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流动资产431.34万元、固定资产6968.41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自有办公用房建筑面积6483平方米,账面价值6400万元;保留公务用车编制4辆,实有车辆5辆(其中1辆为省纪委分配给驻国资委纪检组的执纪用车,编制归省纪委,经费预算归我委),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反映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基本支出。
(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