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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
2016年广东省国资委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2-19 文章来源:省国资委-办公室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是省政府特设机构,由省政府授权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内设12个处室。
省国资委的主要职能是: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业绩进行奖惩;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督促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指导监督各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代表省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省国资委人员编制合计129人,其中行政编制108人、后勤服务人员9人,单列编制2人(为派驻监管企业的监事会主席)、省纪检监察厅派驻我委纪检监察专员编制10人(编制归在省纪委监察厅,但统发工资和公用经费列入我委预算)。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退休人员实有人数2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2016年度我委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继续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抓好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制定国有企业“十三五”规划,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培育大型骨干企业;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提升国企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资本运营工作,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国有资产资本化、国有资本证券化;继续加强对监管企业的风险管控;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3404.6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404.6万元,比上年预算3140.45万元增加264.1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3404.6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比上年支出预算3140.45万元增加264.15万元,增长8.41%。
增长原因主要是根据财政政策提高工资标准而相应增加人员经费支出,2016年收支预算均比上年略增。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740.6万元,占80.5%,比上年增加264.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5.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7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64万元,占19.5%,全部为行政事业项目类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项目支出有:办公楼维护管理费223万元,网络及信息系统维护建设项目经费100万元,国资改革经费3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