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是省政府特设机构,由省政府授权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内设12个处室。
省国资委的主要职能是: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管理国有资产;拟订省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审核省属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管理省管企业董事会成员(除董事长)、党委成员(除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经营班子成员;有关省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省国资委总编制人数124人,其中行政编制102人、2010年接收军转干部新增编制2人、工勤编制17人,单列编制3人(为派驻监管企业的监事会主席)。另有省纪检监察厅派驻我委纪检监察专员编制10人(编制归在省纪委监察厅,但统发工资和公用经费列入我委预算),因此列入我委预算的编制人数共有134人。2012年我委有行政退休人员9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着“十二五”时期我省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2012年度我委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综合实力;推进板块重组,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和政策引导,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推进整体上市为依托,提升国有经济控制力;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和法规体系,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和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上实现新突破;推进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和完善风险防范体系;提高“走出去”水平,积极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大力培育本土跨国公司;加强和改进市县国资监管工作,重点指导县(区)建立健全国资监管机构。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2年收入预算2795.68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527.9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标准调增,且上年部门预算二下控制数未将我委监察纪检人员等15人的经费列入。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2年支出预算2795.68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支出,比上年支出增加527.9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标准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