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广东省审计厅于2019年上半年对我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委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及时备案的问题。我委已制订委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从采购预算管理、采购计划管理、采购方式选择、合同签订及备案、验收付款等环节明确操作流程。今后我委将加强采购业务的培训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关于未及时对“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竣工决算的问题。我委已完成“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和完工资产清查交接工作,于5月8日向省财政厅报送《关于报送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的函》(粤国资函〔2019〕597号),并于7月18日完成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三、关于会计岗位人员长期未调整、出纳岗位人员变动频繁的问题。我委已于5月配备了一名专职出纳岗位人员。下一步,我委将根据人员情况及工作需要适当安排会计岗位轮换,健全内部稽核监督机制,切实发挥内部控制监督作用。
四、关于大额资金使用额度标准不够明确的问题。目前我委正在修订机关财务制度,对大额资金使用额度标准与审批、集体决策等程序予以明确,待上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委认真研究和采纳审计意见建议,整理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形成《审计整改落实表》,积极、及时落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以审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加强委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一是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等管理工作,继续推动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二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约束,完善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备案、资产处置审批备案、合同执行跟踪、绩效评价等工作。三是强化“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控制,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四是强化了内部控制和财务核算工作,加强财务审批和资产盘点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财务核算、经费管理和内部监督等方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