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国有特困企业脱困和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工作,4月13日、14日、26日,市国资委分别召集所属相关企业及各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召开了国有特困企业脱困及公司制改造工作督导会。会议由市国资委主任左顺全主持,市国资委副主任蓝新奎、所属相关企业及各县(区)国资监管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国资委、市政府对国有特困企业脱困及公司制改造工作的最新要求,通报了前期工作总体进展情况,认真听取了所属相关企业及各县(区)国资监管机构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探讨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要按要求尽快完善“一企一策”的出清解困方案和公司制改造方案,根据省国资委明确的时限,今年底前全部出清特困企业,未完成公司制改造的正常经营企业要全部完成公司制改造。对2016年底前进入托管平台集中处置的关停企业,要继续做好后继的人员安置、资债处置等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各县(区)及所属企业要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有关工作,具体工作人员要主动沟通,按每月一报的要求及时上报本单位工作进度。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落实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机制,组织精干力量,指导所属企业解决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规范操作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继续加强和各职能部门的对接,共同推进国有“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一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二要明确任务,限时完成;三要一企一策,注重实效;四要统筹协调,分类推进;五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六要落实责任,加强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