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中旬,东莞市国资委为落实省、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防范市属企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国资委高度重视,由任洪杰主任、陈润枝副主任、游锦辉副主任及陈会副调研员组成市国资委督导组分别前往安全生产重点市属企业进行检查。
各督导组分别检查了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港澳客运公司、东莞市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石东实业(集团)公司、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督导组一行分别听取了各市属企业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汇报,现场查阅了各公司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对上述工作予以肯定。对下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组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要更加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使安全生产成为企业管理的常态和习惯;二是要紧密结合企业和行业的特点,以及经营管理的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三是要注重从细节和规范入手,要加强对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措施要到位;四是要善于抓住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环节,防范和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防患于未然;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精细化管理,从源头上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六是要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工作的总结、交流、提升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资料要收集整理归档。
最后,督导结束后,市国资委督导组提出工作要点,要求各市属企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时刻保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扎实基础,全力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