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国资委研究部署惠州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
发布时间:2016-10-08 文章来源: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近期,惠州市国资委召开了惠州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会议。惠州市国资党工委书记、主任罗志成同志作了部署讲话,会议由副主任蓝新奎同志主持,副主任罗志荣同志、党工委专职副书记郑卢山同志及相关一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省《关于印发支持全省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省出清重组“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我市《惠州市属国企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国资结构优化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进行了解读,传达了上级有关指示精神,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罗志成指出,惠州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工作分为准备和实施两个阶段,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按要求分阶段做好相关工作。在准备阶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二是学习文件,研究政策,掌握方法;三是排查摸底,搞清情况,建档立册;四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建立工作制度;五是深入研究,分类处置,做出方案。在实施阶段,一是明确目标,研究措施,细化方案;二是做好试点,逐步推进,按时完成;三是分类分批,多举并进,取得成效;三是人员分流,依法依规,合情合理;五是资产处置,依规进行,防止流失;六是债权债务,稳妥处理,防止扩大;七是建立平台,集中托管,有效分离。
罗志成要求,为有效推进出清重组“僵尸企业”工作,市国资委和所属企业要共同做好以下配套工作:一要出台文件,加强指导,解决问题;二要坚持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难题;三要加强协调,及时汇报,争取支持;四要结合实际,创新方法,总结推广;五要结合改制,创新机制,改造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