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政府在今年年初提出的选取2-3家条件成熟的非公司制法人性质的市属国有企业实施公司制改造,并依照企业发展战略规划逐步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工作部署,东莞市国资委经认真研究,选取了东莞市燃料工业总公司和东莞市电子工业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燃料总公司”和“电子总公司”)实施公司制改造,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并逐步将其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进一步做强做优,为东莞市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东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目前上述两家公司已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造。燃料总公司已于7月底完成新公司申报设立,变更为东莞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并于最近正式升级为东莞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总公司于9月底完成新公司申报设立,变更为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也着手申请设立集团公司。此外,东莞市国资委也在积极推进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实施公司制改造及组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等改革事宜。
通过实施公司制改造,由国有无限责任企业法人转变为国有有限责任公司,有利于理顺国有产权关系,进一步实现政企分离,令公司转换为更灵活的经营机制;有利于促进公司按照《公司法》建立并完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增强公司发展活动;有利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快国有资产整合,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把国有资产集中到战略性、基础性、公共性和民生性产业领域;有利于集中资源到优势企业,着力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着力实施打造“百亿企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