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国资委向所属企业下发《关于惠州市国资委全面巡查第二阶段工作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为2015年全面推进巡查工作画上了完满的句号。本轮巡查主要覆盖3家一级企业(市工交、商贸公司、国资公司)及其下属8家子企业。
从本轮巡查通报结果来看,一年多来,惠州市国资委持续推动企业加强“六种能力”建设、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工作初见成效,干部员工思想观念逐步转变,企业内控水平得到改进,盈利能力稳步提升。但是,企业在资产监管、投资决策、风险管控、财务管理等方面普遍存在着突出的问题。对于问题存在的原因,《通报》认为,一级企业对自身定位不清,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轮换机制不健全等。《通报》同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提高风险管控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要求各企业认真对照检查,抓好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本轮巡查充分汲取、吸收首轮巡查工作经验,在坚持“四个一”工作法(一月一巡查、三月一通报、一企一整改、一案一核查)的同时,进一步细化了巡查方案,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完善巡查流程,明确巡查纪律等,做到了“三个新加强”。一是组织领导有新加强。在惠州市国资委党工委统一部署下,巡查组精心安排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分工,下设财务组、内控组、人事组、纪检组,同步进驻企业开展工作,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巡查质量。二是沟通协调有新加强。巡查组在进驻企业前,事前进行通知,给企业留足准备时间,事中张贴公示,接受员工监督和投诉,事后督促整改,全程与企业保持紧密沟通,确保巡查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三是成果运用有新加强。对首轮完成巡查的3家一级企业实施“回头看”工作,对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和重点帮扶,有效巩固了巡查成果;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线索和问题及时移交惠州市国资委纪工委跟进核查,涉及违纪违法违规的,坚决予以处理,有力发挥警示作用;对巡查工作、经营分析会、日常监管中发现和遇到的问题充分整合、分类处理、综合运用,有效堵塞了监管漏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据统计,2015年,惠州市国资委共巡查企业36户,提出问题和建议123条,移交纪检部门处理线索5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起(人)。下来,惠州市国资委党工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巡视巡查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巡视、检查、立案、问责四位一体的巡查机制,确保巡查全覆盖,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成果运用,为国企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