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潮州市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近年来,潮州市国资委切实把国有企业职工,尤其是困难职工的权益保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重点解决市属国有困难企业欠缴养老保险问题,帮助政策性关闭、停产、半停产的市属国有困难企业垫付1995年1月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含企业职工为企业垫付的养老保险费),有效地解除了困难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确保职工老有所养。
在前期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订解决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潮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潮府常纪[2009]4号)精神,在潮州市财政、潮州市人社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潮州市国资委成立了专项工作组,结合市属困难企业的实际,认真对欠缴养老保险的国有困难企业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并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及时、有效地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据统计,自2009年该项工作实施以来,已累计为68家困难企业6411名职工垫付养老保险欠费3216万元。其中,今年1—9月份,共为15家企业947名职工垫付养老保险欠费488万元。目前,该项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