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国资委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专项治理行动
发布时间:2013-05-15 文章来源: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月13日,惠州市国资委系统召开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作风建设规范职务消费专项治理动员大会。惠州市国资委党工委书记、主任高新优同志作动员部署,惠州市国资委纪工委书记杨子旭同志主持动员大会。
高新优同志指出,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职务消费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要突出重点,严格要求,扎实推进职务消费专项治理工作。他强调,要从领导自身抓起,各级企业领导要作好表率;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公务用车管理;要高标准规范公款消费行为,防止奢侈浪费;要进一步加大“小金库”治理力度。三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职务消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杨子旭同志介绍了《惠州市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作风建设规范职务消费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作了具体说明。
这次开展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专项治理行动,按照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着力解决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有效推进,从今年4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为把专项治理落到实处,惠州市国资委成立了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策划和工作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单位和企业坚持突出治理重点,努力改进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各级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对贯彻执行《暂行办法》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专项治理期间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应从严追究、严肃查处。
惠州市国资委领导、机关各科室,所属一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二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共计13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