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采取如下做法:一是成立市国资委抗震救灾协调小组,负责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有关精神,协调全系统企业抗震救灾工作,及时上报抗震救灾有关信息。
二是对直属企业下发通知和文件,要求按照上级对抗震救灾的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
三是采取“四统一”措施,即统一钱物捐赠地点、统一钱物监管、统一钱物捐送、统一信息上报。捐助的钱、物要统一捐给深圳市红十字会或深圳市慈善会;信息要统一报市国资委抗震救灾协调小组及市抗震救灾办公室。
四是要求直属企业共同关心、爱护川籍员工。
五是把抗震救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署。要求企业把安全生产、保证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作为对抗震救灾最大支持的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来抓。
来源:深圳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