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配套规则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10-09-06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行为和增资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制定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深圳市国资局组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制定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配套规则,包括9个操作细则、3个实施办法、1个增资操作规则,已于近日下发各直管企业、三大国有文化集团和各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实施。
9个操作细则包括受理转让申请、发布转让信息、登记受让意向、组织交易签约、结算交易资金、出具交易凭证、产权交易保证金、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产权交易争议调解操作细则,对国有产权转让的全过程进行了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3个实施办法,对目前国有产权交易的3种主要公开竞价方式予以规范。增资操作规则对国有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发布增资信息、选择投资者进行增资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此次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配套规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国有产权交易制度体系基本完善,对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推动整个交易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暗箱操作空间,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