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在厦门组织举办了“规范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暨全面风险管理”高级研修班。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书记李保民及中心各部部长、各地国资委代表及国有企业代表共170余人参加了会议。我委政策法规处、监督稽查处相关人员以及深业、天健等直管企业的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与研讨。
李保民书记在授课中强调,中国经济的增长仍在继续,但增长中的风险也在不断积累,各种各样的风险以及监管的难度越来越大。国有企业要全面控制风险,必须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在体制上进一步推行产权主体多元化,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并认为选择机构投资者是产权多元化的最佳方式
二是在机制上要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的“一把手”决策的模式要彻底改变,要变“议决制”为“票决制”,要探索推行国有资本经营者对重大决策失误承担责任的有效方式,具体包括经济上的赔偿、行政上的问责、荣誉上的损失、刑事上的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三是在产权关系上要明确投资主体、缩短产权链条、优化收入分配;
四是制度设计上要科学设置风险防范机构,明晰风险防范责任,良性运行风险防范机制,充分发挥风险防范职能。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程伟博士及国家会计学院郑洪涛教授分别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就《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基于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等内容做了深刻的剖析与讲解。
通过研修班的学习,学员们对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与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全面风险管理的内容及全面风险管理的框架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感觉深受启发,受益非浅。
深圳市国资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