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南健市长对我市国资监管工作进行调研并作了重要指示。市国资委领导班子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王南健市长的指示精神,结合对资产营运机构的调研,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并要求国资系统的干部和各资产营运机构要以王南健市长指示精神为动力,把握机遇,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国资监管工作新局面。近期,市国资委重点从三个方面贯彻落实王南健市长指示精神:
一是按照国有资本“有进有退”的原则,对现有市直国有企业“进”和“退”进行分类界定,明确今后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方向。日前,市国资委已下发通知,要求各资产营运机构对属下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以及虽已批复其改制,但至今仍无法实施改制的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企业的实际,以“一企一方案”的方式逐户提出“进”或“退”的意见和实施措施。市国资委将在综合各资产营运机构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资源、重大基础设施领域集中,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和控制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目标要求,统筹制定市直国有企业进退方案报市国企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是积极化解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在市直资产营运机构及授权所属成员企业(包括租赁企业、停业企业)、投资控股企业、相对控股企业中全面开展股权情况、投资情况、债务情况、债权情况调查研究,分析评估企业资产安全风险,制定落实化解风险的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三是开展市直国有企业房屋、土地、资产清查,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营运效益。清查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市直资产营运机构本部和正常经营的市直国有企业的闲置、出租、合作经营等非自用房屋和土地;
2、市直资产营运机构及其属下国有企业代管、托管的改制企业剥离房屋和土地以及关停企业的房屋和土地。市国资委将在清查的基础上制订市直国有企业非自用房屋、土地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审定。
来源:江门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