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国资委和各直管企业的认真研究、反复沟通,最终确定了直管企业2007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近日,在全市国资国企工作会议召开之际,市国资委同直管企业签订了2007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2007年度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根据新修订的《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规定》,在总结了国资委成立以来考核工作经验基础上,在创新国有企业负责人考核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一是对2007年度经营业绩基本考核指标进行了简化,仅保留了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两个指标;二是考核值与企业全面预算相衔接,弱化了考核值的目标导向,引导从企业追求“超越考核目标值”转向“超越自身、争创一流”;三是2007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强化了分类指标考核机制。每家企业各有侧重,体现差异化特点。
对公用事业类企业以及关乎民生的企业,承担公共服务、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提出社会效益及民生福利考核指标;围绕完善城市功能建设的重大项目建设以及个别企业重大资本运营项目,选取了企业“十一五”规划中在2007年度有突破性的重点工作进行考核;针对企业各自三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将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纳入考核体系,要求企业在定岗定员、健全岗位考评机制、推行竞聘上岗机制、人事管理社会化和薪酬制度市场化等工作有所突破。
各直管企业表示将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号召,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民生净福利”的有关要求,锐意进取,积极开拓,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力争在2006年我市国有经济大面积丰收的基础上,在2007年使国有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向市委市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深圳市国资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