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17日,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室在南京召开了全国国资委研究工作会议。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同志、江苏省常务副省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深圳市国资委副主任高振怀同志作了发言。会议交流了各地2006年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2007年主要工作设想,研究讨论了区县国有资产监管的有关情况。现将各地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最新作法摘要刊登,供参考借鉴。
第一部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
一、大力推进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1、建立外部董事制度,保障董事会集体决策、科学决策。加大外派董事比重。黑龙江省国资委明确董事会代表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能,外派董事比重基本上要达到三分之二。河北省国资委加快在国有独资公司中补选适当数量的职工董事。2、减少董事会与经理层的重叠,按照企业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的原则,企业经营层除总经理外原则上不进入董事会。3、设立专业委员会。江苏、安徽等省在试点企业董事会中成立投资与规划、审计、考核与薪酬等专业委员会并由外部董事任主要职务,规范了决策内容和程序,明确董事会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突出董事会集体决策作用。4、加强外派董事培训。对国有独资公司试点企业董事和拟任董事进行专业培训,研究制定了对试点企业董事会和董事的评价办法。5、稳步“放权”。国务院国资委授予宝钢董事会经营业绩考核、决定薪酬、选择有关经理人员以及重大投资决策等职权,为董事会进一步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江苏省选择一户企业进行借鉴新加坡淡马锡经验试点,引入淡马锡经营管理模式,把重大投融资决策、考核任免经理人员、决定经理人员薪酬等重要职权赋予企业董事会行使。北京市国资委在试点企业实行董事会选聘总经理,总经理依法行使用人权;探索实现一董多企、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等形式,充分发挥国有产权代表作用。6、由点到面,扩大试点。明年,国务院国资委准备将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制度性安排扩大到股份制公司。黑龙江省从明年开始在全部出资企业中推行规范董事会建设。
二、关于监事会建设方面。充分发挥监事会作为企业国有资产“守门人”、真实信息“报告人”、企业风险“预警人”的作用。1、江苏省以“两转变、两结合”为重点,创新监事会工作机制。监事会工作从以监督为主转为监督与服务相结合,从以事后监督为主转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2、严格监事任职年限。河南省对届满三年的外派监事一律进行重新调整,并增选职工监事。3、加强专业培训。陕西省对监事会成员进行了为期一月的法律法规、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了监事会成员驾驭监督工作的综合素质。
三、积极探索完善市场化选聘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机制。坚持“市场认可、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企业领导人员。今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北京、江苏、安徽等地加大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的力度,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现合适人才,探索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选人用人机制。市场化选聘成为江苏省属企业领导人员选任的主渠道。
第二部分加强监管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
一、加快国资监管体系建设。湖南省按照“科学监管、依法监管、效能监管、廉洁监管”的要求,实施“四三二工程”建设,即四大体系建设、三大机制建设、二大制度建设。
二、加强国有产权代表管理。北京市完善国有产权代表定期向国资委报告制度,建立国有产权代表薪酬帐户,由国资委统一向国有产权代表发放薪酬。
三、形成联动财务监管机制。上海市形成了会计、审计、统计“三计结合”,企业财务决算批复意见书、审计责令整改书、统计评价意见书“三书联动”的财务监管机制。浙江省实行内审机构重大问题报告制度,逐步形成“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内审工作格局。
四、强化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监管。江苏省实行“备案管理+二次论证”的办法。对省属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全部实行备案管理,国资委不审批或变相审批一个项目,把投资决策权交给企业。省属企业主要向省国资委报告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投资项目的意见和可行性论证情况。省国资委成立投资与规划委员会,对备案中的少数重大项目,组织专家进行“二次论证”,并将论证结果反馈给企业,由企业自主决策。建立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提高投资效益不断强化内审监督机制。
五、建立健全国资监管职务压力机制。福建省结合企业战略发展规划,探索建立“任期目标看战略、年度指标按预算”的业绩考核新模式,研究企业分类考核办法。宁波市建立经营者风险抵押制,将经营者年度应得考核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风险基金,视年度审计状况兑现。
第三部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一、加强经营风险防范。上海市加强国有股权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重点研究股权分置改革后,动态调整国有股权问题。
二、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江西顺利完成了在8家出资监管企业和13家重要子企业中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试点,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所出资监管企业全面推开。北京市扩大实现总法律顾问制度的企业范围保证国有资产安全。
第四部分其他方面的工作
一、营造“和谐企业”,维护社会稳定。上海市坚持“六个统筹”,在集团层面统筹“协解标准、分流资金、土地资源、就业岗位、不良债务、工作力量”;坚持“两个不轻易”,不轻易让职工下岗,不轻易把职工推向社会;强调改革方案、稳定方案、思想政治工作方案“三个同步”。国有企业的不稳定情况和矛盾基本可控。河北省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和谐改革,倡导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华民族基本价值观念、文化传统,健康向上、诚信友爱、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国有企业文化。内蒙古还邀请专家作《企业兴衰和企业领导人》的专题讲座。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划转,分类整合监管。海南省根据清理移交企业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整合:对行业骨干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对有整合重组潜质的中小企业,按照产业关联原则授权或划转给重点监管企业经营;对大批需要改制退出或关闭的企业,委托托管公司管理。
三、成立区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加强区县国有资产管理。结合区、县(市)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分布的实际情况,沈阳市明确区、县(市)企业国有资产总额在10亿元以上的,必须设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重点负责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和运营;国有资产总额在10亿元以下的,须明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且各区、县(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市国资委审批,为企业法人单位,出资人为市国资委,业务工作接受市国资委指导。区、县(市)经营性国有资产原则上全部纳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四、加强国资委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效率和监管水平。北京市国资委整合资源,形成各部门相互联动、信息共享,降低监管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的机制。一是成立国资委薪酬考核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和法律事务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提高国资委决策水平。二是进一步优化职能设置,提高机关干部素质。按照规划、执行和监督相分开的原则,遵循监管内在规律,调整国资委内的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各处室的职责。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培训实效,增强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创新能力。三是研究、规范、调整、完善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逐步突出出资人职能,以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部分各级各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情况分析
当前,各级各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进度不一,有的还处在艰难的改制退出阶段,有的已完成了改制任务进入抓发展的初始阶段,有的则深入到进行资本运作,实现产业发展与资本扩张两轮驱动的更高层次。总的来看,多数省市国企改革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阶段,正在力争实现三个大转变:
一、国有经济从以做“减法”为主,转为以做“加法”和“乘法”为主。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省市大规模的改制退出阶段基本结束,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一个新的转折阶段,国有经济重点转为以做“加法”和做“乘法”为主。所谓做“加法”和做“乘法”,就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做“加法”的主要措施:一是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二是推进兼并重组,形成规模优势。三是“走出去”,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做“乘法”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快自主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二是强化资本运作,增强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三是进行战略思维,实现跨越式发展。四是引进战略投资者,在更高层次上加快发展。通过做“加法”和“乘法”,做大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做强一批富有特色的企业,培育和发展一批行业排头兵,形成一批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
二、国有企业改革从以企业改制为主,转为突出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
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对改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巩固改革成果后,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成为各地国资委工作的重点。1、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全面“回头看”,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2、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使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基本到位,进一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焕发国有企业的生机和活力。3、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解决董事会与经理层高度重叠、职责不分、相互错位、相互越位的问题。扩大外部董事制度建设试点,理顺企业内部母子公司关系,做到以产权为纽带,母公司依据出资额履行出资人职责,子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从组建机构、抓基础工作,转为完善制度、提高能力和水平。
适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深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善于用市场化的办法、出资人的办法履行好职责。一是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坚持指标考核与综合平衡相结合,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抓紧建立重大投资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和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联系跟踪制度。加强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健全重大财务事项监控和风险防范体系。完善国有产权转让信息披露、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制度。进一步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立法工作,推进依法监管和企业依法经营。三是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特别是提高资本运作的能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对基层和企业多尊重、多信任、多理解、多支持、多服务。持之以恒地抓党风廉政建设,使清正廉洁成为国资国企队伍的鲜明特点。
深圳国资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