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国资委注重强化企业内控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10-02-04 文章来源:
建立健全的内控机制,对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完整安全、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防范企业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强化企业内控机制建设,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防范风险能力,2009年11月至12月,市国资委组成三个检查小组,对12户一级出资企业开展了内部控制制度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工作完成后,市国资委领导班子于2010年1月6日听取了内控专项检查小组的工作汇报:从检查结果来看,市国资委所属企业能将内控制度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并建立了一定的内部控制制度。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一是有些企业内控制度流于形式;二是关键环节控制薄弱;三是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缺失;四是未建立适当的集体决策制度;五是部门授权不尽合理;六是权力制衡不足;七是对子公司管理不到位;八是落实内控制度的组织未能有效履责等。听取汇报后,市国资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研究决定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个别存在问题较严重的企业的经营班子进行谈话,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市国资委主任高新优同志还就企业强化内控机制建设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转变观念,强化内控机制建设意识。各企业要提高对内控机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内控建设摆上议事日程,使企业所有经营环节处于受控状态,实现规范、有序、正常的运行。
二、制定整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所属企业要根据市国资委的检查结果,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给市国资委。
三、健全制度建设,确保制度有效执行。企业要根据各自的业务流程和经济活动,明确内设部室和人员的岗位职责、集体决策程序,注重内部各环节、各岗位的相互牵制。同时,指定专门(兼职)机构或人员负责内控制度建设的检查和完善,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四、加强财务监督,有效制衡权责。企业财务人员要不断学习,以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法制意识。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审核、执行等岗位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衡。
五、领导以身作则,防止制度流于形式。各企业领导班子在具体业务工作中,要按既定的政策和制度执行,带头履行内控制度,做好表率作用,防止出现制度只是为了应付检查的“门面功夫”,失去其本身实际作用。
来源:惠州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