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初,市国资委按照《湛江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湛府[2005]76号)文件精神面向全市招聘的5名财务总监按各自分工派驻到各市属企业,开始进行“零距离”的贴身监管。
通过一年的工作实践,市国资委对市属企业的财务监督明显加强,以财务监管为核心的国资监管体系也得到不断完善。一年来,财务总监认真执行市国资委制定下发的《湛江市国资委派驻财务总监与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联签工作制度》、《湛江市国资委派驻财务总监报告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按规定了解和监督企业的重大经营和财务事项,通过这种“零距离”的监管,市国资委及时掌握了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真相,做到了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事前监督,有效解决了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财务总监通过对企业经营及财务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以他们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指导企业做好错账调整,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和合法。
同时,财务总监还加强了对企业中介业务的指导和监督。以前,企业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财务报告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业务,全部由企业自己说了算,市国资委一方面出台《湛江市国资委聘用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湛江市国资委聘用中介机构工作规则》,规定企业中介业务采取抽签的方法在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中公开、随机选聘;而且,在中介机构进行相关业务时,该企业的财务总监进行全过程的跟踪。这样,一方面监督企业提供真实、全面的相关资料,一方面督促中介机构严守执业操守,确保执业工作报告质量。
财务总监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市政府颁发的文件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国资监管工作的力度得到加大,市国资委认为取得这些成效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待遇的保证。湛府[2005]76号文明确规定财务总监享受副处级人员待遇;二是身份的独立。财务总监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均在市国资委统发,在实际工作中不与企业发生任何的经济往来关系;三是制度的规范。市国资委在财务总监派驻企业的同时,先后下发了财务总监与企业负责人联签制度、财务总监工作报告制度,后来根据实际情况,又制订了企业聘请中介机构行为的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报工作考评奖罚办法等等,这些制度为财务总监开展工作提供了依据、明确了职责,同时也约束了财务总监的监管行为;四是不断的学习。为了提高财务总监的业务素质和政治思想素质,市国资委采取外地学习取经、征订专业书籍、集中业务学习、聘请教授上课等多种形式,强化财务总监的业务和政治学习,使财务总监成为财务管理能手、具有企业经营管理知识的专业人士,同时筑牢拒腐防变之堤,确保这支队伍经得起风吹浪打。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继续健全财务总监队伍管理的相关制度,如:财务总监工作守则、例会制度、考核制度以及勤政廉政规定等等,以制度严格规范和约束财务总监的监管行为。同时,加强财务总监的业务和政治学习,努力锻造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经得起时间和风浪考验的队伍。另一方面,加强企业的财务人员培训,完善企业财务硬件设施,推动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为财务总监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市国资委以财务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措施的实施奠定必要的、坚实的基础。
来源:湛江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