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检察院、市国资委共同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构筑国资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新屏障
发布时间:2009-11-30 文章来源:
近日,市检察院与市国资委举行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启动仪式。双方签订了《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肇庆市国资委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市国资系统职务犯罪的发生。副市长关鹏,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洪海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宋伟出席启动仪式并对市检察院、市国资委和市属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提出了明确要求。
目前,肇庆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有79户,总资产47.4亿元,涉及工业、电力生产、交通运输、房地产、建筑、外贸、旅游等多个行业和领域。在市本级的经济总量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仍然是市直经济的重要支柱,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肩负着企业发展和反腐倡廉的双重责任。
市检察院与市国资委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双方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行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该项工作的成功启动,标志着检察工作走进企业、服务企业和市国资系统借助检察院专业监督力量,强化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的重要平台初步建立。
据悉,签订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双方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主要职责、任务,工作要求和联系制度。检察、国资加强联系协作,紧密配合,充分发挥双方的工作优势,有针对性地积极开展预防工作,是加强以完善具有肇庆国资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拒腐防变长效机制、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大职务犯罪成本、降低犯罪率的重要手段。该方案的实施将为我市顺利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建设繁荣活力、文明法治、和谐安康、生态环保的肇庆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肇庆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