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委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际,从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入手,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实践活动的成效
为深刻理解和有效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我们特别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反复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内容,不断强化排头兵意识。并且迅速制定出台二者相合的实施方案,对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任务、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作了规定,明确了“党工委统一领导,班子成员组织实施,排头兵实践活动办公室监督检查,科室各负其责,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特别是明确了各科室负责人作为其科室排头兵实践活动和行政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赋予他们抓好本科室排头兵实践活动和效能建设的直接责任,对广泛发动全委同志投入排头兵实践活动奠定了基础。
同时,我委把排头兵实践活动与机关效能的工作目标结合起来,要求在六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
1、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一般竞争性领域的中小企业和劣势企业的退出扫尾工作,加快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聚,做大做强供水、燃气、LNG等公用事业产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探索可经营性行政事业资产改革。有效盘活行政事业部门的可经营性资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重点加强财务监管工作,建立以财务监管为核心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4、切实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健全企业党组织,提高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打造一支高素质企业党务干部队伍。
5、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妥善处理好劳资关系,处理好下岗职工社会保障和再就业问题,处理好改制后离退休人员管理等问题。
6、探索整合市区国资资源,有效衔接市区国资监管体系。加速区一级竞争性国有资产退出步伐,探索整合市直和五区的国资资源。
二、通过机关效能建设的检查落实推动排头兵实践活动。
今年是市属国企改革决胜之年,工作任务非常繁重。为保证排头兵活动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我们通过加强效能建设督促检查来促进工作的开展。
1、充分发挥排头兵活动办公室的作用。委排头兵活动办公室联合委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一起,积极主动与各科室进行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反馈,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由于工作到位,督促检查措施落实,能在实践活动的不同阶段,适时进行协调和指导,为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调动各科室开展自查自纠的积极性。排头兵实践活动开展一段时间后,我们要求各科室对实践活动和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找出各自的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补缺补漏,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具体目标和落实措施,使排头兵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大大增强。
3、紧贴上级的要求,自觉加大督查力度。市直排办对我们的工作经常给予指导帮助,我们充分利用这个有利的条件,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及时对排头兵实践活动的进度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深化实践活动的意见等等,有力地保证了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我们还利用情况通报的形式,对排头兵实践活动抓得紧的科室进行表扬,对个别工作被动、进展相对较缓慢的科室提出公开批评,进一步调动起大家开展实践活动的积极性。
三、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制度的建设。
根据我委是新组建单位,内部管理和工作制度需要建立完善的实际情况,我们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主攻目标,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市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新机制,不断在体制、产业、人才、战略等领域增创新优势,力争我市的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成为全省的排头兵。
1、做好现有规定的整理。我们将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集中起来,汇编成《政策法规汇编》,为规范国资监管行政行为提供了详细的政策法律依据。此外,集中整理印制了《佛山市国资委机关管理工作制度汇编》,方便大家查阅和贯彻执行。
2、抓好岗位责任制度的制定。我们要求各科室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起草岗位责任制度,将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目标分解到相关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在岗位上争当排头兵。
3、制定政务公开制度。对产权转让、资产评估、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组织人事、党务群团、纪检监察、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办事结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投诉渠道等都在一定时限和范围进行了公开。
4、制定服务承诺制度。我们制定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和内部运行责任制以及限时办结制度。规定首次接受当事人请求的工作人员有给当事人解释、联系承办人等的责任;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手续;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和告知办事时限;对需要不同科室办理的,由受理人通过内部协调,在规定时限内回复。
5、抓好目标管理制度的制定。我们突出抓了程序性制度的建设,提出各级负责人对其分管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的要求。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制定保证工作落实的具体措施。
6、制定过错追究制度。我们制定了过错追究制度和相关的检查监督制度。明确规定对超过办结时限、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所产生的后果应承担的责任,一旦发现工作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违反效能责任制度的行为,即按过错追究制度进行追究。
四、主要工作成效
通过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国资监管工作的全面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了机关队伍的自身建设。学习风气逐步浓厚,学习型机关氛围逐步形成,工作人员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整体素质有所增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意识不断强化,工作作风更加深入扎实,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有所提高。
2、强化了机关内部管理。我委在短期内迅速建立起一整套工作制度,各项工作逐渐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机关职责、职能进一步理顺和明晰,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人为因素和忙乱现象逐步减少,机关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3、规范了对企业的监管。我们围绕国企改革,为保证企业财务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业务工作的规范、高效、有序,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其中《佛山市市属国有资产评估业务委托暂行办法》、《关于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企业相关业务的通知》等文件的出台,对于转变政府职能、依靠市场、依靠社会力量加强国资监管,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并且这些经验做法走在了全省国资监管工作的前列。
4、服务企业的工作更加到位。机关工作人员开拓创新、在岗位上争当国企改革排头兵、为企业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在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中作出了较好成绩。
5、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借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有利时机,我们对有关改革的制度进行了完善和细化,制定了《企业转制稳定金管理办法》、《企业转制风险金管理办法》、《职工经济补偿处理实施意见》,为积极支持、参与改革的广大职工解除后顾之忧,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六是反腐倡廉工作上了新台阶。排头兵实践活动也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干净干事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逐步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加落实。
来源:佛山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