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近日,湛江港集团公司部署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集团党委于7月28日转发了湛江市国资委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市国资委提出的要求和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的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劳毅在生产月度会上要求各单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自查自纠工作。一是在产权转让中,是否存在违反《湛江市企业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暂行规则》及其配套文件规定,暗箱操作、违规操作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二是在物资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三是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是否有违规违法行为;四是其他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行动迅速,制定自查自纠方案,并深入调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集团纪委将组成检查组在中旬对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
来源:湛江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