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批准市财政局增设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专司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职能,并于2005年10月正式对外办公。
按照省财政厅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茂名市财政局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从实际出发,以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工作为切入点,由点及面逐步推开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按照《茂名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管理暂行办法》(茂府〔2005〕92号),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收缴,仅一个多月的组织催收,已收缴入库的国有资产收益达200多万元。
目前,该市正在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研究制定《茂名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茂名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该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收益、处置、调配等协调工作。
同时,指导各市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督促机构建设,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推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来源:茂名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