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市国资委指定专责领导及部门具体负责做好市国资委系统的清欠工作。
据统计,至5月中旬市国资委系统累计拖欠工程款11项,拖欠金额6011.58万元。
目前,市直各资产营运机构和有关单位在市国资委的监督协调下,积极想办法,提措施,力争在今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清欠任务,并在网上销号。
江门市国资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