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2〕13号)和市委、市政府的《东莞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责任制度》的精神,我委高度重视,制定了我委系统的厂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的和要求
实行厂务公开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实现有效的内部监督,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实行厂务公开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纪检工会协同配合,职工广泛参与;坚持扩大基层民主;坚持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五条原则。
要达到三项要求:一是全面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不断扩大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的渠道,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止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三是切实加强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深化企业内部,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提高业务水平和经济效益。
二、加强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为保证市属企业厂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在国资委成立市属企业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市属企业厂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国资委副主任陈锡稳同志担任,小组成员为:叶毅波、刘海滨、黄健翔三同志。同时,各市属企业建立由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企业厂务公开工作,包括审定重大公开事项,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做好督导考核工作,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工会是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
为推动市属企业厂务公开工作,今年下半年,我委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市属企业厂务公开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分自查、抽查两个部分。各国有独资、控股企先进行自查,系统分析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形成书面自查于12月底上报我委。在此基础上,我委组成市属企业厂务公开检查组,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利用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各企业厂务公开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抽查,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发现工作不足,提出明年改进措施。
东莞市国资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