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东莞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市纪委的指示精神,我委认真落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召开专项工作会议。5月份,我委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九大资产经营公司、市产权交易中心及四十多家的市属国有企业、市属控股企业、市属相对控股企业的纪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精神,并结合我委系统的实际情况作了具体部署。我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小组组长、副主任罗淦英同志会上做了讲话,明确了开展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同时,要求大家统一思想、加强认识、严肃认真、扎扎实实地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目标、抓住重点。根据东莞市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委紧紧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工作有: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产权交易中心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调查摸底摸清不正当交易行为底数,掌握所涉及的单位、人员和资金等基本情况;查处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查处在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和造成国有资产的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通过有效治理商业贿赂推动惩防体系建设,注意发现诱发商业贿赂行为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分析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弊端,加快推进改革,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各行业、各部门的监管水平和防范商业贿赂的能力。
三、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要求各企业、单位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立即启动和铺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制定和落实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要选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保证有效履行职责。
东莞市国资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