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国资委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加强了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同时下发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方案提出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重点范围和方法步骤,以及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保证措施。
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抓好产权交易和监管企业投资项目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的集中治理工作。结合国资监管实际,自查自纠的范围主要是:1、资产管理方面的企业资产清查、资产评估、资产处置、产权变更等;2、资产营运方面的对外项目投资、物资采购、产品营销、公关接待等;3、国有资产审计、评估管理方面的中介机构资格确认、准入、选聘、审计与评估报告的备案与核准、审计与评估事项的招投标等;4、产权交易管理方面的重点招、拍、挂是否规范以及可能影响公平交易、企业利益和竞争机会等。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大致分为动员部署、对照检查、集中整改、监督检查四个阶段。时间从4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基本结束。
在专项治理中,要通过自查自纠、效能监察、信访举报、效能投诉等各种渠道及时发现和排查线索,根据管理权限,依法对国资监管范围内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认真查处。同时,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艰巨的长期的任务,为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还将进一步探索、完善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制度建设的力度,针对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国资监管各项规章制度,将公平竞争的规则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实现纠正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逐步规范市场秩序,不断铲除商业贿赂孳生地土壤和条件,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的目标。
(云浮市国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