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云浮市国资委全体干部职工就“什么是丛飞精神”、“怎样学习丛飞精神”和“如何把丛飞精神与当前开展的排头兵实践结合起来,推进争当排头兵实践活动,确保取得成效”等问题举行了总结学习会。
会上,委领导首先与同志们一起学习了省委、省文明办《弘扬丛飞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和市委办《关于转发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报告的通知》(云办发[2006]2号)精神。随后总结了前段时间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工作情况,并结合市委的要求,积极部署了下阶段实践活动。
会议指出,丛飞同志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实践者、传播者,他用火红的青春和诚挚的爱心,演绎了人间的真情,谱写了动人的生命乐章,为我们留下了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丛飞精神”。我们学习“丛飞精神”就是要学习丛飞同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赤子情怀;学习丛飞同志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价值追求;学习丛飞同志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高尚品德;学习丛飞同志的崇高品格。并要把学习活动融入到“排头兵”实践活动之中,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人格力量引领社会风尚,争当先进、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甘于清贫、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近日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云浮市开展“两服务、六下乡”主题实践活动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两服务、六下乡”主题实践活动的现实意义,并与现阶段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把其作为深入开展争当排头兵实践活动、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国企业改革改革稳步推进,推动全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实际行动,确保国有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好本职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争当排头兵。
云浮国资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