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我市新一轮国企改革行动指南——《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原则同意,即将出台。
1万余字的《意见》,从改革思路、改革目标、改革重点等方面清晰地勾勒出珠海新一轮国企改革和发展的体系。《意见》全文分为十个方面,30条,堪称我市国企改革“三十条”。
纵观《意见》,新一轮国企改革思路清晰:以和谐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和产权流转为主线,以强化财务监管为突破口,以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为保障,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新体制、新机制、新方法和新制度;彻底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角色;增创体制、产业、人才、战略新优势。
产权改革国资监管双轮齐驱
——常务副市长何宁卡详解改革方略
《意见》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
记者:《意见》的出台,是基于国企改革怎样的进程?目前,我市国企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何宁卡:近年来,我市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初步建立了“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权利、义务与责任相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基本完成了国有资本从劣势领域和劣势企业有序退出,进行了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改组,初步实现了国有资本向基础性、公益性和重点关键领域集中,国有资本运营效益显著提高,一批优势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迅速。
但是,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比,同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对国有经济提出的要求相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仍很艰巨。我市国有经济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方面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有待新的突破,政府管理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职能有待进一步转变,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务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另一方面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产权主体多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突破,国有优势资源的集中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国有重点和优势企业的规模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此,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持续增强我市国有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珠海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同时,《意见》的出台,也标志着新一轮珠海国企改革的启动。
产权改革和强化监管是突破口
记者:此次深化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何宁卡:目标一是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切实推进政企分开,确保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职能完整与统一;
二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职能,落实监事会职责,实现国有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是采取切实措施引入产业资本战略投资者,积极推进政府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改革、推进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推进更多的国有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国有经济产权多元化;
四是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大力发展产权交易市场、资本市场、技术交易市场等要素市场,深化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改革,推进政府投资体制改革;
五是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努力打造一批营业收入超百亿的“巨舰”和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单打冠军”。
在“十一五”期间,深化国企改革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以产权多元化为核心的国企改革和以强化监管为突破口的国资体制改革双轮齐驱,纵深推进改革。
从现在到2007年,用一两年的时间,以引进产业资本战略投资为重点,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改革、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措施,基本完成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国有经济在基础设施投资、公用事业投资、重要骨干企业发挥主导和引导作用;同时,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以完善财务总监、外派董事、外派监事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强化财务监管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法制化,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
从2008年到2010年,则以推进国有企业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为重点,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
多种形式推进产权多元化
记者:产权多元化的改革旨在解决国有企业产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我市产权多元化改革的形式和内容都有什么?
何宁卡:总的来说,就是多种形式推进产权多元化。不限改革模式,大胆采用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经验。
在实践中,则是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操作一个,加快解决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单一和“一股独大”以及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在需要保持国有控股地位或国有参股以及完全竞争性的领域,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增量资产奖股、改制上市、股权置换、整体转让等多种有效方式,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切实维护国有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着力解决国有企业产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以投资主体多元化实现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
在分类实施产权多元化改革中,一是对供水、公交以及港口等关系国计民生、具体战略地位的国有企业,加快推进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改革,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逐步推进产权主体多元化,在国有经济保持相应控制力的前提下,鼓励其它经济成分参股,个别企业可以非国有成份控股,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增强活力。二是对竞争行业主业突出、竞争优势明显的国有大型企业,要按照市场规律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求,采取重组上市或引入国际产业资本战略投资者等办法深化改革,根据行业及企业情况完善国有资本进退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三是对资产和业务分散、缺乏竞争优势的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要加快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根据国家有关改制政策和一企一策原则,鼓励引入非国有投资主体实行整体改制,通过合资合作、相互参股、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多种形式,有序退出国有资本。四是根据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对剩余国有中小企业力争在一两年内完成股份制改造,鼓励企业员工、经营者和民资、外资参股、控股,通过兼并出让、股份合作制等方式,使国有资本有序退出。
强化监管为改革保驾护航
记者:此次深化改革是以强化财务监管为突破口,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具体的做法是什么?
何宁卡:强化监督管理与深化国企改革是同步进行,相辅相成的,它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保驾护航。而通过加快建立和完善财务监管、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资、经营者考核和收入分配、产权转让和资产评估、审计和收益收缴、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事会管理、企业改制重组等相关制度,构建国有资产监管的制度体系,将能不断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实现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
在此次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中,市国资委将会制定和实行更加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工作措施,重点要开展和抓好以加强财务为突破口的监管工作:一是抓好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经营业绩考核和增量奖股、期权激励以及年薪制等基本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企业监督体系。通过财务总监、外派董事、外派监事、内部审计部门等内部监督机制和政府审计、中介机构审计等外部监督机制,建立影响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重大财务事项的及时监控和在线监管制度,加强对企业投资、担保、抵押等行为的监管,严禁企业参与外汇、期货、期权以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投机性交易,规范企业依法运营。三是加强对企业重大投资行为的监督,建立和完善项目档案和动态监测机制、风险规避机制、损失追究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
四是正确处理好收入分配中的各种关系,建立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审计、跟踪监管体系和工资收入分配的正常增长激励机制,控制人工成本的过快增长。五是加强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预算管理,监缴国有资产的收益,监督国有资产的使用,加快建立以国有企业资产收益为核心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和使用,市国资委和市财政局按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总的说来,就是要结合珠海实际,积极借鉴和探索国有金融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的监管办法,推进规范化、市场化、效益化。
《意见》五大亮点:
1、积极探索增量资产奖股等有效形式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增量资产奖股是指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超过考核目标值增量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企业班子成员和管理技术骨干股权奖励。惠州TCL集团通过实施“授权经营,增量资产奖股”,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企业持续高速发展。1997年至2004年,集团净资产从3.2亿元增加到55.4亿元,增长17.3倍;上缴税金从1.3亿元增加到16.8亿元,增长12.9倍。
我市将选择部分发展态势良好、主业方向明确、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的竞争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试行增量奖股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和业务骨干给予增量资产股权奖励。做好增量奖股与现行的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和年度考核制度的衔接和平衡。对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探索对经营管理层实施期权奖励。市国资监管部门要提出切实可操作性的方案报批后实施,并注意积累经验,成熟后推广。
2、加强投资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此次为了配合新一轮国企改革,我市新出台了《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国有企业进行投资决策和管理,规范投资行为,减少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进行了明确规定。
国有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地位,实行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董事会对于重大的投资按议事规则进行分类表决,每位董事必须对表决承担个人责任。
建立投资监控体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规范的考评体系。对重大投资项目,建立相应的组织保障、预警分析系统、事后评估办法和奖惩措施,完善投资监督体系。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此外,还将开展外部董事试点。通过引入外部董事,实现企业的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除主要的高层管理人员外,董事与经理不重合。董事会成员部分或大部分有外部董事组成。
3、利用资本市场发展行业龙头企业。
继续完善对上市公司从发起设立、国内外上市到与境内外上市公司合作发展的工作,加强上市公司在珠海经济中的生力军作用。大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以培育上市和借壳上市等方式,争取上市地位。重点培育我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高科技、旅游会展、房地产、交通物流等行业的龙头企业,争取在3~5年内构筑起我市产业经济的资本市场平台,促进我市龙头企业快速发展,培育三家左右的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
4、加大工商、税务政策扶持力度。
各类投资者并购、参股国有企业,原企业已申办的各种专项审批手续和许可证、资质、产品商标等,在有效期内按国家规定办理确定手续;原企业享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尚未期满的且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继续享受至期满;投资者注资额占总股本30%以上并安置原企业职工占总人数30%以上的重组企业,重组后企业缴纳所得税增量地方留成部分由当地财政连续两年无偿拨付给企业。企业集团实施内部重组或注销困难企业时,工商、税务等部门应予以扶持。
5、建立健全监督追究制度。
国资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企业经营活动和经营行为的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重大监督失职等重大事项个人责任追究制度,对董事会成员实行以资产保值增值、重大经营决策活动和重大人事任用事项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按履行出资者职责、决策表决情况落实个人责任;对经理层成员实行以经营目标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按经营目标实现程度和岗位分工落实个人责任;对监事会成员实行以履行对企业经营决策活动监督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按确保股东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落实个人责任。市国资监管部门要研究和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和措施,并抓好落实工作。
来源:珠海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