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作为“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的第一年,无疑将成为开好局铺好路的关键之年。
日前,在谈到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时,市国资委主任郭毅告诉记者,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目标,2006年珠海将全情投入、务求实效、重点做好八大战略性工程,其中包括,全面完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改革;进一步加大引进产业战略投资力度;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促进企业上市筹资;进一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企业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培育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继续推进国有资本从劣势企业有序退出等。可以说,这8大战略性工程,不仅成为珠海启动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战役中,首先要攻占的“高地”,同时也将形成我市新一轮国企改革和发展的高潮。
一、全面完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根据国家和全省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华发股份公司在全国是第二批试点单位,已取得成功经验,格力电器也已完成,现在要继续做好粤富华和力合股份两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争取上半年全面完成任务。
可以说,目前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在形成上市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同时,提高了国有资本的流动性,并充分体现国有资本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格,强化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市场约束、提高对上市公司资源的配置能力。同时,也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由绝对控股向相对控股转变,提高国有资本控制力。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改革虽然,我市在2005年成功完成了以管道燃气为试点的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权改革。但是,目前的市政公用事业仍然是主要依靠政府投资建设,融资渠道不畅,企业化程度不高,公益性企业及相关的资源没有完全市场化运作,从而也制约了公用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因此,进一步大力推进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权改革,建立企业与政府间的契约经营关系,明确界定政府部门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实施,企业按照总体规划和政策要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通过资产重组和战略招募引入战略投资者,成为必然选择。
2006年,在对城市管道燃气授权的基础上,按“三步走”的战略继续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改革,通过界定边界和理顺关系,将政府的公共资源性资产与企业的法人财产分离;通过完善运作机制和按现状授权,明确特许经营的主体及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完成对城市供水、公共汽车等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改革。要按照“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有效监管”的改革思路,通过特许经营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和完善城市公用事业的体制改革,实现对自然垄断业务和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市场运营、有效监管。
三、进一步加大引进产业战略投资力度2006年要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方面取得根本性突破。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同市属国有企业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主要途径包括:一是通过出售股权或增资扩股的方式吸引非公有性质的资本进行战略投资;二是通过进入资本市场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三是通过股权置换等方式实现市属企业的交叉持股。在今年将要进行的港口集团和燃气集团的股份改制试点中,争取通过引进国际知名的战略投资者和员工持股等多种形式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企业资产规模和经营实力扩大一倍以上。
总之,以存量国有优质资源为依托,通过市场化方式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同市属企业形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推进产权主体多元化,转变经营机制,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股东制衡机制,减少内部人控制。
四、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促进企业上市筹资首先,积极推进上市公司重组,发挥筹资功能。充分利用我市已经或即将上市企业的资源,以资产重组为重点,充分发挥股东和骨干企业两方面积极性,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理顺产权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兼并收购、资产置换、等经济手段,明确主营业务和发展方向、提高盈利能力和融资能力,使上市公司保持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要结合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律,发挥上市公司的优势,充分利用发行股票、债券等融资工具,扩大融资金额,增强发展后劲。其次,通过买壳上市、借壳上市等形式的资本运作,实现资本增值和低成本扩张;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继续给予政策扶持,对现有的资源进行整合,重点对港口物流、工业和旅游等领域的大型项目进行包装策划,通过中介机构引进、项目(股权)招标等方式在国内国际市场寻找战略合作伙伴,引进先进的管理机制和模式,迅速提升和壮大国有经济。
此外,企业战略改组的过程中,要以组建股份公司争取上市,最终进入资本市场为目标。争取在工业、旅游会展、交通运输、高新技术等领域率先整合资源,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尽快进入上市辅导期并早日上市。五、进一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部分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不完善的企业,进行以建立和完善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监事会为重点的公司制改制。
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探索专职董事、专职监事制度,提高企业监管水平。加强和完善董事会职能。保证董事会代表出资人利益,追求投资回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就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对出资人负责。
其中,要特别明确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二是选聘经营者并对经营者的业绩进行考核,确定其薪酬。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监事会制度。还要明确企业监事会为内部监督的核心机构,独立行使企业监督权,依法监督企业董事会、经营班子的重大决策、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和个人诚信等。制订监事会行使职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现行的监督约束的规章制度进行整理和完善,使其系统化、明晰化、实用化和具备可操作性,重点是制订各种实施细则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六、进一步完善企业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培育高素质企业家队伍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的竞争归根到底是领导班子的竞争,而领导班子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一把手的竞争。要按照“四好班子”的要求,按照以产权为纽带、谁出资、谁管理的原则,逐级选聘和任用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聘任经营班子成员。在实际工作中,要通过年度考核和经营业绩考核等综合考核体系,加大企业干部调整交流力度,选拔一批精神状态好、进取心强、风险控制能力高、对市场变化反应敏捷和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的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充实市属企业班子队伍。
同时,还要加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培训力度,完善企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制度,推动企业经营者选拔从组织委派为主向市场选聘为主的转变;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监事队伍。聘用一批在企业管理、法律、金融、证券、投资、财务等领域有专长的人员作为专职企业监事,同时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和工作需要,可以聘用专家作为兼职监事。此外,要建立监事定期培训、定期报告、定期轮岗和末位淘汰制度,不断提高监事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七、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股权激励为主的长效激励机制。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通过出资购买、增值奖励和股票期权等多种方式,使经营者、骨干员工与企业形成新型的产权关系,与企业形成共同利益机制。
可以进行经营者和员工持股试点。在企业经营者年薪制、企业职工薪酬岗位化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基础上,结合授权经营和绩效考核,采取“增量盘活存量”的办法,在部分企业集团和骨干企业中试行经营者和员工持股。目前,要研究制订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和员工持股的指导意见,然后选择1-2家产权清晰、规模适中、员工不多的企业进行试点。经营者和员工持股的比例暂定为10-20%。
还要开展增量资产奖励股权探索。按与责任相统一、利益与风险相挂钩、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探索国有企业增量资产奖励股权,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在省国资委草拟的《广东省省属国有企业增量资产奖励股权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国有企业的实际,研究制订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增量资产奖励股权的办法,并选择1-2家规模适中、竞争领域的主业突出、产权清晰、内部管理规范的企业进行试点。实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奖励。在国务院国资委起草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施行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我市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确定股权激励的对象范围、实施条件、激励股权的数量、行权价格和方式以及审批程序等,促进上市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八、继续推进国有资本从劣势企业有序退出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和“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原则,在总结自2000年以来我市国企改革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快劣势企业的改制退出工作。同时,根据深化国企改革的需要,推进部分主业不突出、市场风险大的国有企业,在保持企业发展、职工稳定的前提下,实现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中的有序退出,试行个别风险大、竞争激烈的集团整体改制退出。
重点关注: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改革开放20多年来,珠海市属国有企业在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政府办公用事业在投资体制、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上存在的政企不分、政事部分、政资不分问题和国有企业“一家独大”垄断经营的局面,客观上导致一方面政府要包办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和建设,财政压力巨大,另一方面,也造成企业无法按照市场规律运营,内部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外部缺乏竞争压力,赢利水平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可以看到,在珠海市公用资源投入运行20多年后,现有的供水、公交、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发展水平已经明显落后于全市的工业化、城市化步伐。因此,珠海国有企业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就必须触及公用资源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市政公用事业要向市场化迈出大步,又必须改革国企。
为突破改革局面,2004年3月,珠海市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何宁卡任组长,以市国资委、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以及市委政研室等为成员单位的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权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通过先后赴深圳、澳门、香港、上海、苏州、重庆等地考察,联系珠海实际,逐步形成了珠海市公共事业特许经营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
2005年3月,珠海市在确定管道燃气、供水和公交等三个领域特许经营改革的过程中,以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为先行试点,制订了《珠海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实施方案》;5月,珠海市委、市政府批准了《关于推进我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改革的若干建议》,明确提出要“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行业特点的投资多元化、运营市场化、管理科学化、发展产业化、服务社会化的公用事业管理新体制”;10月31日,珠海市燃气集团管道燃气公司正式获得珠海城市管道燃气的特许经营权。
我市的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改革将分为三步走——第一步,界定边界和理顺关系,将政府的公共资源性资产与企业的法人财产分离,通过特许经营协议建立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契约关系:政府拥有市政公用资源的所有权,企业通过特许经营协议取得经营权。第二步,完善运作机制和按现状授权,明确特许经营的主体及各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第三步,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转变经营机制,逐步实现企业的产权多元化。今年,珠海将继续推进公交、供水的特许经营的改革试点,待取得经验后,更将会在公用事业领域全面推广。
来源:珠海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