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委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拓创新、团结拼搏,围绕继续促进市属企业改革,狠抓市属资产监管,扎实推进党的建设等方面扎实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稳定发展,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现将我委今年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方针,继续推进市属企业改革今年,我委在原有530家市属企业改制的基础上又组织了6家的市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其中:产权对外转让2家,员工股份制改革1家,关停破产3家。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我市的改制政策对员工进行了经济补偿安置,共安置员工895人。
另外,对原已作关停处理的209家市属企业,在成立相应的关停企业清算小组的基础上,继续增加人力、物力的投入,加大清算力度,同时对企业采取人、债分别处理的方法,优先安置企业职工,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根据基层供销社的实际情况,在理顺改制基层供销社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制订出赎买、混合参股、组建企业集团公司等改制方式,推进基层供销社的转制工作。
二、加大对关停企业的处置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改制中,我市作关停处理的企业有209户。在2005年着重抓产权赎买企业转制工作时,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我们对该批关停企业优先解决了企业职工的安置分流问题。同时,我们对关停企业处置加大了工作力度,督导资产经营公司对关停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登记、核查和整理造册等前期准备工作,对部分资不抵债的企业按法定程序进行了破产清算,确保各方合法权益。
三、切实抓好企业改革的稳定工作认真做好企业改制后群众信访工作。企业改革牵涉到国家、企业和职工的重大利益调整。由于一些群众对企业改革政策不理解,有关企业转制资产处置、职工安置方面的群众信访案件较多。对此,我委认真领会新出台的信访条例,切实畅通信访渠道,对待群众的信访,我们每一例都认真予以处理。无论来信还是来访,我们都认真听取上访人的意见。属政策理解偏差的,给以耐心的解释;理由合理的,我们积极组织人员对群众来信来访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提出解决办法,以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2005年以来,我委共妥善处理三家炮竹厂退休人员发放的生活补助费问题、柴油机厂转制问题等群众信访案件三十多例,大大维护了我市的社会稳定。
四、加强对转制企业的跟踪、服务、指导,协助其解决后续发展问题企业转制后房地产更名过户,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东府〔2001〕87号文出台前,转制企业参照87号文的衔接处理等问题,影响了转制企业的后续发展。对此,我们对已转制的企业不是不了了之,而是从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来对待转制企业,继续加强对其跟踪服务和指导。如为切实解决改制企业土地、房产过户更名中遇到的问题,我委专门组织召开座谈会,了解转制企业在房产变更过户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听取其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争取市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促进企业的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为其排忧解难。
五、狠抓市属资产监管,维护市属资产权益我委作为市政府特设机构,代表市政府履行着市属资本出资人的职责。加强市属资产监管,促进市属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市属资产流失,是我们的神圣职责。自国资委成立之时,我们就摆正自身位置,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以市属资产出资人的角色,努力开展各项市属资产监管工作。
(一)切实抓好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工作,夯实国有资产监管基础。对国有产权进行登记管理,明确权属关系,这是我们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应履行的重要职责,也是进行资产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去年六月份,我们派人参加了广东省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业务办理规则》以及《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的填报说明》。根据《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的通知》(粤国资产权〔2005〕27号)精神,我委狠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落实,对企业发生国有资产占有、变动、注销等事项的,要求企业必须按规定到我委进行登记,并据此向企业核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同时,对往年已进行产权登记的企业,开展产权登记情况年度检查工作。
(二)搞好市属资产收益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切实维护市属资产权益。一是对原赎买改制企业剥离的应收不良资产加大清理力度。明确要求各企业要对应收款继续追收,并确保债权的可追索性。同时,要求资产经营公司要对所属企业应收款情况进行造册汇总,以便及时掌握应收款项的追收动态情况。对已追收回笼的资金,要求其及时收缴,对未追收到的款项,要求其督导企业加大追收工作力度。二是根据市府45号令,切实抓好了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出租收益的催收入库工作。
六、加大扶持力度,促导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按照中央关于国有经济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进而有为、退而有序”改革和发展思路,我们在大力促进市属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同时,对处于我市国民经济关键领域或行业的重点市属企业,则加大扶持力度,采取措施,促其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市属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一是通过国有股权划拨、重组置换、联合等多种灵活途径,促进了我市路桥总公司、新奥燃气公司、电化集团公司、东江水务集团公司、东莞控股等重点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进一步优化了国有资本的布局和结构,提高了国有经济的配置效率和质量。二是通过调配补充资本金、重组上市等各种途径解决了一些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技术的重点市属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促进其尽快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市属资本的影响力和控制力。三是积极主动协助重点市属企业解决业务展开中遇到的问题。如我委了解到我市控股企业─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在业务展开中遇到了几个问题,包括:配置警灯(笛)的专用燃气抢修车辆的上牌问题、布置燃气管道使用全市电子地图的问题、下属子公司成立问题等,我委积极向市反映,帮助解决一些阻碍其发展的问题。
七、加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为市属企业产权规范转让奠定基础为贯彻落实好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集体资产进入产权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的通知》(粤府〔2003〕75号)文件精神,我们不断加强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今年,我们充实了产权交易中心的人员力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产权交易的制度。
八、加强学习和交流,努力提高市属资产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委成立后,如何代表市政府履行好市属资本出资人职责,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需要我们加强学习和交流,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为此,我们一方面要求全委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家、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另一方面加强对兄弟市的考察学习,借鉴她们国资监管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今年,为尽快健全和完善市属资产监管制度体系,我们组成了专门的考察组赴深圳市,考察该市国有资产监管的制度建设情况。通过考察学习,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我委已初步拟就了一些加强市属资产监管的制度草案,如: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
下一步工作思路继续加大对剩余关停企业清算工作力度。企业改制中,我市作关停处理的企业还有209户,在2005年着重抓可产权赎买企业的转制时,我们对部分关停企业优先处理了企业职工的安置分流问题,有力地维护了我市社会稳定。由于关停企业历史遗留的复杂债务不清算,或停了销不了,构成隐患。因此,今年对关停企业清理的基础上,集中人力物力,加快剩余关停企业清算小组的工作步伐,制订好对剩余关停企业实施清算工作的方案。
(一)完成余下的国有控股公司的股权分置工作,努力积极探索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更有效的业绩考核办法,研究如何设置上市公司适合的市值指标,建立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的激励制度,并研究国有股权流通后的有效监督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
(二)继续积极探索基层供销社的改制新路子。在2005年通过赎买、混合参股、组建企业集团公司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供销社企业转制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基层供销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新路子、新方法。
(三)在2006年在对改制企业剥离不良资产清理的基础上,继续组织人员加大追收力度,对仍未追收回笼的应收款、存货等不良资产进一步采取有效的途径进行追收,并要求聘请律师事务所积极加入配合追收工作。
(四)采取“成熟一家,实施一家”的方式,继续推进余下市属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同时,加快对我市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文件的草拟工作,以便相关工作能够尽快的铺开。
(五)重点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出资人制度,解决出资人缺位、所有者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
1、实施好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能。根据“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相统一的原则,完善我市资产管理体制,做好所有市属企业出资人的变更登记及规范登记手续工作,建立以产权纽带关系为特点的新型管理关系。同时,亦要求各市属企业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市重点大型企业要健全董事会和监事会,要通过董事会使企业内部监控制度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通过监事会使企业行为得到及时的外部监督和事后监督。
2、加快完善市属资本营运监管制度体系。2006年,将建立高效有力的国有资本监管体系放在本年度工作的突出位置,着手研究推行市属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建立市属资本产权代表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企业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尽快出台试行有关部门绩效评价、年薪制等一系列的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从而从体制、制度和机制上解决市属企业的发展问题。国有产权转让自查情况根据粤国产权〔2006〕7号文,我委完成了对我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统计工作。自2004年到2006年1月,我委完成的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共34家,所有的转让都通过市级或以上的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其中大部分都由我市的产权交易中心操作。当中的30家已经付清了款项,共1亿多元。
来源:东莞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