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成立于2005年2月,根据广州市政府的授权,对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广州市国资委立足做改革创新引领者、产业升级赋能者、湾区发展建设者、美好生活服务者,重点布局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等,形成汽车、金融、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等五大核心产业集群,在广州城市运行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保障、支撑和引领作用。
广州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23家,拥有世界500强3家,中国企业500强7家,中国制造业500强4家,中国服务业500强13家;享有广州酒家等“中华老字号”29个,王老吉等中国驰名商标30余个。2021年,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收首破万亿达1.1万亿元、利润总额822.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20.2%;截至2022年9月末,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5.97万亿元,位居副省级城市第一位。
全力推动监管企业 规范董事会建设实现全覆盖
近年来,广州市国资委以推动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任务要求为契机,从制度和实操层面助推监管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实现全覆盖。
一是制度层面,加大政策文件供给。2011至2021年,先后出台监管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办法等20多份相关制度文件。2020年以来,出台监管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等10份文件,指导监管企业加强董事会建设,提升董事会治理效能。二是实操层面,强化业务持续督导。坚持从严督导、从严把关,按照“成熟一家推一家”原则,分批推进监管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提速。成立专项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董事会工作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处室组成;按照“前置制度初审+现场督导检查”方式,用不到1年时间指导剩余5家监管企业完成规范董事会建设验收。
2020年11月2日,广州市国资委对无线电集团规范董事会建设开展现场验收
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 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广州市国资委坚持和加强党对国企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一是党建进章程基本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广州市国资委2018年出台文件加快推进完成党建进章程工作,2018年底直接监管企业全部实现党建进章程;境内注册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建进章程基本完成。2020至2021年持续督导推进,巩固党建进章程成果。二是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2020年以来,广州市国资委出台监管企业章程管理操作指引及国有独资、国有全资/控股公司章程范本,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要求,专章细化规定,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三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工作进章程的要求。2021年,广州市国资委制定国有独资、国有全资/控股公司章程范本,融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工作要求,落实在加强党的领导、加强董事会建设发挥董事会作用、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方面的改革要求,使国有企业各治理主体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依章程履职、按制度办事。四是充分发挥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作用。为适应股权多元化要求,2020年创新构建“1指引+N范本”章程管理体系,出台章程管理操作指引、国有独资/国有全资公司章程范本,指导企业健全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企业内部制度体系,依法厘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职责边界。
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 推动董事会治理效能提升
广州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立足简政放权激发企业活力,创新构建“1规则+2考评+N机制”的管理体系,助推董事会建设从规范向卓越、从有形向有为转变。
一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聚焦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2020年制定纲领性文件(《广州市国资委关于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从市政府层面高规格推动落实。制定《广州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0版)》,对企业授予42项授权放权事项。2022年对授权放权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对清单作动态调整,形成《广州市国资委授权放权事项清单(2022年版)》。二是构建“1规则+N”政策文件体系。2021年出台监管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文件,在全省率先出台监管企业董事会议事实施细则、监管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范本等文件,为企业公司治理体系规范运作提供指导。三是构建两个考评体系。构建董事会考评体系,采取“试点先行、整体推进”模式,预评价后再出台文件,确保考评体系科学性、实操性和有效性。完善外董履职考评体系,实施专兼职外董差异化管理,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从出资人、履职企业、委托监管机构等维度进行年度和任期考评。四是健全事前事中监管防范风险机制。2021年建立列席旁听企业董事会现场会制度,同步落实录音录像制;2022年深化旁听董事会现场会机制,建立线上旁听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和管控。五是强化外部董事报告机制。为压实外部董事履职责任,提升忠诚勤勉履职能力,2021年出台外部董事重大事项报告及意见建议办理文件。2022年出台进一步完善外部董事报告制度文件,强化出资人代表意识、报告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落实专职外部董事报告、外部董事召集人等制度。
健全外部董事勤勉履职支撑体系
结合广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强外部董事人才队伍建设,全方位提升外部董事履职能力。
一是健全优化准入、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完善外董准入机制,建立外董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对任期届满、年龄偏大、履职能力不足、考评不称职等情形予以退出,严把外董专家库入口关,为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二是建立董事会工作简报机制。2020年启动5家企业试点简报制度,2021年全面推行,为及时掌握企业经营情况、理解国资监管政策、跟进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提供支持。三是建立董事沙龙机制。2020年启动首期董事沙龙,以破解企业高质量发展难点热点为导向,深度研讨、充分交流,搭建建言献策平台。
2020年12月10日,广州市国资委成功举办广州市国有企业董事沙龙
四是强化年度及专题培训。举办外部董事和专职外部董事培训,提升专兼职外董履职能力。开展理论与实践探讨,形成调研成果,每年编印监管企业外部董事文集。
2020年9月8日,举办广州市国资系统2020年监管企业外部董事专题培训班
改革成效
近年来,广州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论述,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为契机,以“规范董事会建设”为重要抓手,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市属国企及其子企业董事会逐步实现应建尽建、配齐建强、科学决策、高效运作,助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全国率先实现直接监管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全覆盖
2021年完成直接监管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经验做法在全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基本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董事会建设各项任务
2022年3月底,基本完成董事会建设各项指标任务。821家企业(含子企业)均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建立董事会,落实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706家企业(含子企业)落实外部董事占多数;71家重要子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
充分发挥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作用。
突出章程在规范各治理主体权责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创新构建“1指引+N范本”章程管理体系,落实党建进章程、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要求进章程的任务。
基本形成精简高效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对国资监管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实施动态调整优化,对2020年授权放权清单执行效果评估,形成2022年授权放权清单,确定收回1项、调整9项,继续授权3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