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前,惠州要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从企业管理转由街道、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工作,涉及人数超过1.7万。目前,相关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8月27日下午,惠州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集中移交签约仪式举行。惠州市政府副市长冯起忠,惠州市政协副主席、市国资委主任王正印参加活动。
国企退休人员转由街道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
根据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惠州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要在2020年底前,集中力量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从企业管理转由街道、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由相应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管理。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常态化移交属地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同步推进街道社区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冯起忠在签约仪式上表示,前期,在驻惠央企、省企和全市国有企业及相关部门和各县(区)的共同努力下,惠州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举行集中移交签约仪式,标志着该项工作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面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各地区、各企业要把已出台的政策用好用足,抓紧把各项任务向前推进。尚未出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县(区),要尽快出台,力争在节点前完成任务。签约仪式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惠州东江有色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广东省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惠州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惠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签订移交协议。广东中核惠原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分别与惠阳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大亚湾区国资中心签订移交协议。
61家企业2477人与接管机构就移交协议达成共识
根据规定,移交对象及范围包括各级国有企业尚未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已退休人员。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
王正印介绍,目前已有61家企业(共2477人)与县(区)接管机构就移交协议达成共识。此次签约仪式,预示着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步入了移交阶段。要确保9月底前完成省属企业移交、10月底前要完成中央驻惠企业移交、12月底前完成市属及以下各级国有企业移交工作,按照这3个时间节点,保证有序转移、平稳过渡。
根据规定,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原企业所在地、户籍所在地、退休待遇领取地、长期居住地择一进行移交,采取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人员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
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跟踪了解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为符合条件的待遇领取人申请丧葬补助金、遗属津贴、抚恤金及救济费等;开展退休人员中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孤寡、伤残、重病、特困等退休人员的探访慰问和帮扶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防控和保健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及自我管理、互助服务等。
【记者】周欢
编辑:南小惠
来源:南方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