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激发企业活力和动力,推动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珠海市国资委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谋划,扎实推进,今年6月提前完成全市33户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改革工作,为实现公司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珠海市建立了由市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专题协调会工作机制,该做法得到广东省国资委充分肯定并在全省通报表扬。
2021年,珠海市分管市领导亲自挂帅,在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专题协调会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了税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完善了联合议事制度。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2020年12月,珠海市率先在全省地级市中印发了《珠海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提供依据和遵循。各部门简化改革程序,建立绿色通道,市、区各级部门间先后数十次召开公司制改革专题协调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今年第一季度,广东省地级市公司制改革工作完成时间截止期限提前三个月,为此,珠海市及时调整工作计划,迅速召集各区国资办、各市属国企主要负责人召开协调会议,按照“一企一策”因企制宜,倒排时间节点,协调税务、发改、市场监督、自然资源、法院等部门加快推进相关审批流程。
三、开展调研督导,压紧各区责任
珠海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普遍存在原始资料缺失、产权归属不清和账实不符等问题,处置难度极大,存在较大改制困难。珠海市国资委深入工作一线,先后对各区开展调研督导,对每户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对症下药,统筹律师团队、会计师团队、政府部门团队三方力量,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分析理清影响改制的关键因素,共同探讨解决思路,研究优化落实举措。
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对公司制改革工作密切跟踪指导、统筹协调,特别是对防范金融债权和清算企业债权债务风险方面,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研究解决路径,对内部债权债务迅速清理,对外部债权债务及时采取法律手段,有效保障公司制改革顺利推进。
四、规范有序推进,提前完成任务
根据全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部署及市领导批示要求,珠海市国资委推动各单位、各相关企业层层传导压力、任务层层落实。各区各单位采用多路并行推进的工作方式,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明确金融债权、土地划转、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推进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证职工队伍稳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珠海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担当作为的精神状态,在落实上下足真功夫、使出实干劲,最终确保了珠海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在全省各地市中提前完成了有关改革任务。
下一步,珠海市国资委将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的基础中,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管理,提升国资国企监管水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