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国企改革动态
(2016年第5期·总第15期)
广东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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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谋划 稳妥推进
广东省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成效显著
2014年以来,省国资委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定不移突出广东特色,从整体上系统谋划我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取向、体制机制、路径措施,有序有效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突破了一些条条框框,激发了企业活力,增强了发展后劲,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我省(不含深圳市)国家出资混合所有制企业3881户、注册资本6689.30亿元,其中省属正常经营混合所有制企业1268户、注册资本2478.98亿元;与2014年相比,全省国有正常经营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和注册资本金分别增加约347户和1782.62亿元,分别增长9.82%和36.33%。其中省属正常经营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和注册资本金分别增加约135户和522.97亿元,分别增长11.92%和26.74%。
——涌现了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典型:广弘公司集团层面引入非公有资本实施整体改制,广业公司所属宏大爆破、交通集团所属粤运交通、广新控股集团所属省广股份等企业通过实施员工持股和兼并重组,省机场集团引入广州新科宇航等企业发展空港经济、广新控股集团引入青山集团合作建设镍合金项目,建工集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建设梅州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铁投集团采取TOD模式开展城际轨道沿线土地综合开发,上述企业是广东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典型代表,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系统谋划——把关定向,总体设计
(一)牢牢把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正确方向。
推进全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体现了“准、稳、实”的思路与要求。
一是体现一个“准”字,就是学习、吃透中央精神,确保改革不偏离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稳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指出,要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机制。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精神,成为我省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遵循。
二是体现一个“稳”字。就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因企制宜、制度先行、严格规范,严把信息公开、科学论证、合理评估、公开招标、集体决策等五个环节,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切实避免急于求成、一哄而上,一卖了之、不顾后果。特别是注意合理评估国有资产,做到既不片面高估,也不有意低估,确保投资双方合法权益,确保混合所有制改革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三是体现一个“实”字,就是发扬摸着石头过河的精神,结合各地各企业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探索改革的路径和举措,不片面追求指标、进度,不搞“花架子”,确保混合所有制改革真正落地。省国资委先后开展了优化国资配置深化国企改革、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三个课题调研,深入查找了包括产权制度改革滞后、资本布局不优、企业机制不活、盈利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研究应对策略和措施,找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着力点和方向。
(二)系统谋划混合所有制改革。
注重从整体上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系统设计,总体思路主要涵盖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制度先行,规范运作。即不断健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各项规章制度,把规矩挺在前面,让混合所有制改革有章可循、违规必究。
二是以增量为主,率先在二、三级企业及竞争性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开展股份合作。坚持存量保底、增量为主,尽量避免国资流失,同时也便于建立激励机制。做好各项风险评估和防范工作,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三是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在推进50家二、三级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同步重塑新的体制机制,努力构造适应市场竞争的法人治理和经营管理机制,使这些企业成为有内生动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四是以成为公众公司为侧重,提高资产证券化率为主要路径。将上市公司视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实现形式,以进一步放大国有资本价值,也让各方股东以及社会公众分享国有企业改革红利。通过资本运作优化配置资源,使省属企业从产业链和价值链低端努力向产业链中高端、价值链中高端转型,提高产业竞争力。
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切实做到“四化”(信息公开化、评估规范化、竞价制度化和交易平台化)、坚守“底线”(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稳妥推进——依法依规,有序有效
(一)建立制度,规范程序。
一是健全制度。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省委、省政府2014年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省属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这两个改革方案的设计既突出着力点又注重系统性,对于我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了主要任务、主要措施和主要路径。2014年5月,省国资委出台了《关于规范省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强调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要把握好分类实施、公开规范、公允作价、合作方选择、权益保障等重要环节。
二是明确程序。针对资本对接、产权交易等方面的具体改革环节,省国资委出台了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操作指引,明确了产权转让、增资扩股、投资兼并等涉及的流程、关键环节、合法合规性要求。
三是充分发挥产权交易机构的平台作用。我省明确国有产权必须进场交易,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发挥产权交易机构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交易廉洁、发现产权价值等功能作用。
(二)试点先行,稳妥推进。
2014年6月开始,省国资委从省属二三级2000多家企业中筛选出50家开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重点通过改制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探索员工持股等有效措施,主要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在资产增量上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力争在3-5年内打造一批具有优秀团队、清晰主业、资本价值、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省属优势企业。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已实现2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3家企业基金入股,15家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近期实施员工持股约30家。福建、山东、湖南等省复制了这一做法。
(三)积极探索,创新形式。
一是改制上市。2014年以来,省属境内外上市公司均开展了重组、定增或并购等工作,取得了3家上市公司的控股权;成立各类基金近10只,募集各类资金达400亿元。其中省属企业运作发行的铁路基金400亿元,放大3倍。省属企业所持上市公司共25家,所持股权总市值约3000亿元,其中,境内上市公司16家,境外上市公司9家。
二是引入实力强、信誉好、具优势的战略投资者。广新控股集团与民营不锈钢巨头青山集团合资设立广青科技,投资建设镍合金产业链及配套加工项目;省机场集团引入广州新科宇航科技有限公司等一些著名民企共同出资发展空港经济产业,以3.6亿元放大了30亿资金,近期业务以空港物流和包括飞机租赁的航空设备租赁项目为主。
三是搭建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对接平台。省国资委与省有关部门及商会举办了多场混合所有制项目对接活动,包括中央企业、地方国企和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推出对接项目200多个,涉及交通物流、金融服务、节能环保、生物医疗等多个行业,引入民间资本超过800亿元,搭建了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对接的平台,实现了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的双向流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四是引导各类资本支持公共项目建设。我省国资系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约定回报、“项目+资源”综合开发等方式,引导各类资本进入公共项目,实现公共项目资金投入多元化。如,建工集团组成联合体中标总投资约40亿元的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被列为全省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示范;省交通集团采取“BOT+EPC”模式推行高速公路建设一体化管理,有效降低了工程造价,加快施工进度;铁投集团采取TOD模式开展城际轨道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累计取得5524亩用地批准,实现7632亩土地收储。
(四)突出重点,解决难题。
一是探索在集团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广弘公司原为省国资委直接监管的省属企业。2014年1月,广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商业集团)与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广弘公司)重组组建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商贸控股集团)。
由于历史原因,广弘公司多年积淀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暴露,系统性风险频发,资金链岌岌可危,资不抵债,陷入困境。2015年12月19日,商贸控股集团与深圳市新锦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深圳市兰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正式签订股权转让与增资扩股产权交易合同,以近30亿元价格向战略投资者出让其所属广弘公司49%的股权,使广弘公司资产负债率从116%下降到65%,企业危机得到根本性解决,标志着广弘公司实施整体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二是稳妥推行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省国资委专门出台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企业实施广东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入股与员工持股的办法》,明确以引进战略投资者同样的程序和价格推进员工持股,员工持股限售期不低于36个月且现售期内仅限于试点企业员工内部流转、持股比例不超过20%。广业公司所属宏大爆破通过实施员工持股和改制上市,,营业收入由2003年不到2290万元增长到2014年34亿元,增长了148倍,利润从140万元增长到2.9亿元,增长了202倍。省交通集团所属粤运交通并购整合了清远、肇庆、阳江、汕尾等地市的公交运输资源,通过构建省属企业、地方国资、企业管理层和骨干共同出资持股的混合所有制形式,公司营业收入从2012年的66.1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98.78亿元,增长了49.44%,净利润从1.45亿元增长到2.94亿元,增长102.75%。广新控股所属省广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和并购重组,营业收入由2010年的30亿元增长到2015年9月的61亿元,净利润由0.67亿元增长到3.54亿元。建工集团所属华隧公司通过持股平台完成了56名骨干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增资持股工作,募集资金合计为3,764.64万元。广物控股集团所属供应链公司在进行公司制改造的同时引进管理层以现金849.54万元认购股权,持股比例22%,改制后企业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3,845万元。航运集团所属航丰公司与职工联合体签订协议转让40%股权,切实提高了管理团队的工作热情。
(五)加强检查,严格把关。
从2008年起,省国资委联合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金融办和广东证监局等有关部门每两年进行一次全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专项检查,针对检出问题制定措施下达规范通知,并向省政府报告检查情况。通过检查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纠正产权转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较好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力地促进和带动了全省国有企业的发展。2014年以来,全省国资监管企业运营状况良好,资产规模进一步壮大,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全国前列。
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大幅上升、负债率下降。截至2015年底,广东国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59178.81亿元,同比增长18.53%。净资产14140.02亿元,增长27.53%。资产负债率66.3%,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其中,省属企业资产总额11647.57亿元,同比增长17.56%。净资产3407.38亿元,增长41.03%。资产负债率57.8%,同比下降4.35个百分点。资产总额与净资产大幅增长的同时,负债反而较大比例降低,说明企业资产结构和质量得到大幅优化。
营业收入下降但利润总额实现大幅增长。2015年全年,广东国资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477.84亿元,同比下降0.5%。其中,省国资委主动压缩省属商贸企业高风险业务,省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869.57亿元,同比下降8.6%。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营收下降的态势下,我省国有企业利润水平不降反升。2015年全年,广东国资监管企业实现利润1470.31亿元,同比增长17.54%,比营业收入增幅高18个百分点。其中,省属企业实现利润217.59亿元,同比增长5.5%,比营业收入增幅高14.1个百分点。
实缴税金相等或多于利润总额,均呈双位数增长。2015年全年,广东国资监管企业实交税金1253.77亿元,同比增长16.6%,比营业收入增幅高17.1个百分点。其中省属企业实交税金233.49亿元,同比增长10.6%,比营业收入增幅高19.2个百分点。
全国排名居于前列。据国务院国资委数据反映,广东国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全国排名分别为第二、第三和第一。
三、主要体会和启示
在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过程中,应着力做到“五个必须坚持”:
一是必须坚持把关定向,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实现基本经济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但不是唯一的形式,不能简单以是否混合与混合多少来衡量国企改革的力度和效果。混合所有制经济表现为各种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是为了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因此,不应是国有资本单方面开放,必须是双向进行,既欢迎社会资本投资参股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也要积极主动投资发展前景好、风险可控的非公有制企业。国资委在指导把关、引领方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从广东国有企业的实际出发。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要适时出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制度政策,引领和指导改革。全省国有企业发展不平衡,特点不一,必须因地制宜、因企制宜,既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又要结合广东国有企业的发展阶段和特点,区分企业属性和管理级次,确保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有序有效。
三是必须坚持战略导向,选择适合的合作伙伴。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应按照实力雄厚、志同道合、优势互补的原则择优合作伙伴,并商定合适的股权结构和合作路径,实现战略协同、管理整合和文化融合,真正让各自在资本、技术、管理、市场、创新、渠道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得到充分发挥。
四是必须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激发企业活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不仅要重视资本形式的“融合”,更要重视制度机制的“融合”,而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的最大公约数,因此,只有建立与市场经济接轨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才能确保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真正融合互补、共同发展。
五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为改革提供强大动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既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让广大干部职工理解、支持、参与改革,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真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同时,又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进一步解放思想,突破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势,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大胆地试、勇敢地闯,闯出一片新天地。
(综合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