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广东省国资委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国资委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路45号之六;邮编:510075)。
一、概述
2013年,广东省国资委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通过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升级完善门户网站、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严抓信息公开质量等,扎实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提高省国资委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国有监管信息。
(一)完善机制,强化考评。省国资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委领导担任小组组长,负责全面指导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省国资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成立办公室信息组,配备专职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和畅顺。同时,省国资委制定并下发了《广东省国资委机关信息报送考评暂行办法》和《省属企业信息报送考评暂行办法》,明确了信息报送的考评项目、考评标准、考评方式等,进一步健全信息报送考评机制,充分调动信息报送积极性。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为促进省国资委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省国资委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制定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省国资委信息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完善了省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有效地开展。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省国资委将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一是门户网站完善。本年度省国资委在2011年对门户网站进行全面升级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更新后的网站以更明晰便捷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省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设置及职能、规章制度、企业信息、地市国资信息、国资统计数据、依申请公开信息等信息,增强了信访事项网上提交、依申请公开信息网上提交等互动栏目的功能,并对省国资委门户网站的问政平台派专人负责回复解答民众提问。二是加强与电视报纸媒体的合作,及时向广东电视台、《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新闻媒体提供全省国资监管重大事项信息,接受媒体的采访,借助新闻媒介适时对外公布国资监督信息。
(四)严抓信息公开质量。2013年,省国资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委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委内各部门分工协作、省属企业积极参与,各方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省国资委办公室严格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管理,做到每条必审。针对各省属企业向省国资委门户网站“企业信息”栏目所报送信息所存在的数量不多、时效性不强、行文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2013年4月,省国资委召开了“省国资委信息工作会议”,委内各处(室)、24家省属企业分管信息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对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了简要总结,并提出从四方面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省国资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总数1678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2条,规范性文件58条,其他文件1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7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0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177条,除此之外,省国资委通过还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上报842条,并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及时将门户网站的政府公开信息上传至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积极做好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信息更新工作。同时,省国资委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国有企业信息的作用,与《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有效合作,及时向其提供全省国资监管重大事项信息,接受媒体采访,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省国资委通过新闻媒体共公开信息6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本年度省国资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属书面申请,已依法予以答复。 2013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省国资委了解、咨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约527人次数,行政诉讼2宗,未发生针对省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上级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也没有与省国资委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与省国资委信息公开有关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本年度省国资委依申请公开信息支出2元(复印、邮寄费),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以来,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信息数量较少的问题。为此,省国资委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考评,调动委内各处(室)及省属企业报送信息的积极性,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二是进一步协调委内各处(室)、各省属企业、各地市国资委,拓宽信息来源,重视信息时效,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对专(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员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工作主动性,提升信息报送的质量。四是认真学习各兄弟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学习、调研与交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