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围绕管资本职能转变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务院国资委《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实施方案》,深入落实《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围绕促进国资国企改革这个核心,全面总结“十三五”法治建设经验,加快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我委党委书记、主任李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根本遵循,统筹推进国资国企系统法治建设。我委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重要决策部署、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2020年,共召开党委会议33次,安排第一议题74个,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18次。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以及依法治国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工作历次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推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准确把握定位,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
一是坚持法治导向。出台《关于深化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广东省国企改革行动实施方案》,坚持党对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取向,着力从根上改、制上破、治上立,为转型综改提供强力支撑,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依法合规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确保改革的决策与推进,企业的投资决策、经营管理,都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以法治保障改革行稳致远。
二是优化履职方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新增7名外部董事,基本实现市场竞争类企业外部董事占多数。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企业董事会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记录报送工作规则》,通过强化董事会战略引领功能,优化董事会组成架构,打造专兼职外部董事队伍,有效贯彻出资人意志。出台《关于在省属二级及以下企业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工作方案》《省属企业所属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在省属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新增职业经理人53人,使省属企业更好适应市场发展。
三是健全清单管理。在2017年版权力与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新“三定”方案,调整《广东省国资委权力与责任清单》,从44项精简为33项,推动监管职能向资本管理、行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配置和检查监督转变,着力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国资监管权责体系。
四是分类授权放权。在权力与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结合省属企业功能定位与分类、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实际情况,根据行业特点,出台《广东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0年版)》,合计授权放权4大类38项,充分激发企业活力。在我委授权放权的基础上,要求省属企业对所属企业相应授权放权并进行考核,推动省属企业去“总部机关化”,进一步激发微观主体活力。
五是完善章程指引。出台《广东省省属企业公司章程指引(国有独资公司篇)》,进一步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国有企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公司章程约束,规范公司治理各主体权利责任,持续推进省属企业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是强化综合监督。出台《广东省省属企业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广东省省属企业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和《省属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优化监督方式,依法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强化事后监督问责,健全监督链条。
(二)依法全面履职,加快打造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一是统筹制度安排。出台《广东省国资委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指引》,注重制度制定调研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强化法律审核,规范上会程序,确保制度性文件质量。
二是制定重要制度。编制2020年年度制度制定和修订计划,优先保障规划发展、薪酬管理、财务管理、综合监督、董事会管理等国资国企改革急需项目。2020年共制定和修订制度性文件23件。
三是开展制度清理。2019年,对我委成立以来的31105份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确定247份制度性文件,宣布废止105件,并及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截至2020年底,我委现行有效制度性文件169件。汇编印发《广东省国资委制度性文件汇编(2004—2020年)》。
四是参与立法工作。2020年,积极参与社会信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等近20项规章制度制定与修订工作,反映国资国企意见建议。
(三)加大审查力度,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落实合法合规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以内设法治机构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优势互补的审查工作体系,实现重大决策、建章立制、章程修订、合同签订等重要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政策措施限制、排除市场竞争。2020年共审查33项,并依法依规对其中6项提出完善意见。
二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大党委存量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印发2020年制定计划,不断增强文件制定的科学性、计划性和严肃性。2020年,共废止党委规范性文件36件,新出台2件。加强对省属企业党委规范性文件的指导监督力度,配合省委办公厅在机场集团党委、交通集团党委、粤海控股集团党委等3家省属企业党委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截至2020年底,共审查备案党委规范性文件43件,有力推动省属企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四)突出上下联动,指导省属企业提高依法治企水平。
一是推进合规管理。出台《广东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推动省属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国企,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完成2项课题《广东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现状诊断报告》和《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合规指引》,全面摸清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家底”,并对最迫切需要的投资合规进行专项指引。
二是开展中期检查。对省属企业法治国企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通过设定指标、量化打分、现场复核等方式,完成对省属企业法治国企建设的全面“体检”与评价,将之前的感性认识转化为理性的客观评价。在此基础上通报检查结果,对处于合格等级的3家企业出监管提示函进行监督,并由我委主要负责人约谈3家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推动整改落实。
三是完善风控机制。针对省属企业出现的重大法律漏洞印发2份提醒函进行风险提示,指导省属企业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审核质量,加强风险识别、预警和合同履约全程管控,实现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特别针对新冠疫情影响全面评估法律风险,印发法律指引,做好预案,做好减租免租、支持复工复产相关事项。疫情至今,省属企业未发生相关司法案件。
四是化解重大纠纷。全面落实《广东省省属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做好省属企业报送案件的备案工作,组织法律专业团队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讨,指导企业制定应诉方案,协调相关法律事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2020年,共收到备案26件,已结案7件,其中胜诉4件,防止和挽回损失达1.9亿元。其中,建工集团关于涉嫌财务混同的案件在再审中胜诉,为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扫清相关障碍,取得良好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夯实队伍建设。推动省属企业健全法治工作机构,目前已有16家设置独立法务部门。做好法务人才“引、育、留”,开展第二批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共有415名企业法务人员通过评审。
(五)创新机制方法,扎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健全日常学法机制。树牢“四个意识”,邀请法学家给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授课民法典。举办4期民法典主题法治讲堂,省属企业累计参加达1500人。与省律协合作组建64人的民法典讲师团,举办2期民法典入企业宣讲活动,参会人员近400人。认真落实省学法考试任务,实现参考率、优秀率两个100%。
二是开展法治专题培训。举办1期典型案例研讨会,对中兴案例、合规管理、民法典、诉讼技巧等进行专题培训,参会人员近200人。
三是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结合防疫抗疫实际,组织省属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普法活动,通过知识抢答、法治文化宣传片、企业法务技能大赛等形式,讲述疫情背景下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好故事。2020年有2家企业获评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为宗旨,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三、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与原因
当前,国资监管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仍相对薄弱。机关法务岗编制少,工作量大,一岗身兼多职,法治政府建设队伍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投入需要进一步加大,机关法律顾问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二是国资国企制度体系仍有待健全。存量制度存在一些内在不衔接的问题,如何以管资本为导向,以公司章程为核心,对制度体系进行优化升级仍有待健全。三是学法用法的意识与能力仍有待加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监督指导部分省属企业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仍有待加快。个别企业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顶层设计不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加强,法治建设存在走过场倾向,法律管理与经营业务存在“两张皮”现象。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总体不平衡,推进速度参差不齐,方法不多,大多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涉外法律风险防范方面存在短板。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思路和措施
2021年,我委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核心要以和丰富内涵,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研究制定“十四五”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国资国企系统得到有效落实。
(一)完善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国资国企治理能力。
一是持续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关于深化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广东省国企改革行动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跟踪督促授权放权清单执行情况,视情况调整制定2021年版。跟进省属企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改革进展情况,制定《广东省省属企业公司章程指引(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篇)》,推动企业将依法治企要求写入章程,有效体现法治建设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地位。
二是全面推进制度性文件与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努力形成完备的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对存量169件制度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核,对其中29件暂行或试行制度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提出一揽子立改废释解决方案,加速向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持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细化法律顾问履职范围和程序,强化机关法律风险防范,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量。
(二)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完善法治国企建设水平。
一是确立世界一流水平目标。以法治建设世界一流水平为目标进行对标对表,研究落地举措,确保目标量化、任务明确、措施有力、发挥实效。强化中期检查结果运用。2021年继续优化指标,更加科学合理安排分值,开展二次检查,督促省属企业对标对表国际一流企业,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确保企业法治建设取得实质性提升。
二是加速提升合规管理水平。督促省属企业全面出台合规管理实施细则,研究新增2项合规管理专项指引。对5家合规管理示范企业进行评议,全面推广经验做法。
三是提高法治专门队伍水平。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启动省国资国企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提升领导、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意识和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决策、经营、管理、生产全过程,将符合法治精神、遵守法律规定作为决策的首要前提、运营的底线红线,坚决做到依法治企、合规经营。
特此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