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委围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促进国资国企改革这一核心,加快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重要决策部署、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2021年,共召开党委会议34次,安排第一议题78个,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24个专题。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工作全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企、依法监管水平。
二、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省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带头全面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宣贯走深走实。
(二)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
坚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践行责任担当,推动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确保依法全面履职。
(三)牵头推进法治国企建设。
围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省属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推进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完善风控机制、法治工作机构建设等各项工作,亲力亲为带队到省属企业开展工作调研,针对性提出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国企建设。
三、落实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我委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照《广东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及其台账,全面落实依法治省各项工作。
(一)大力推进企业合规管理,着力提升依法治企水平。
1.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在制定《广东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基础上,出台《广东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投资管理重点领域起草《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合规指南》,引导省属企业加强投资及相关业务的合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开展合规管理评估。对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设定指标、量化打分、现场复核等方式,完成评估,制定《广东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现状诊断调研报告》,全面摸清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情况,堵塞管理漏洞。
3.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完成合规管理典型示范企业验收,开展省属企业合规管理专项提升行动工作座谈会,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二)推动省属国有企业配备法律专业人才。
一是制定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工作指引,督促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各省属企业配齐配强总法律顾问。
二是督促各省属企业向我委报送集团本部及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配置工作计划,并明确了工作目标。目前,14家省属企业已按资格要求完成本部总法律顾问配置,其中11家为专职总法律顾问。
四、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情况
(一)健全日常学法机制。
一是启动省国资国企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举办典型案例研讨会等方式,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
三是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并认真落实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任务,实现参考率、优秀率两个100%。
(二)创新普法方式方法。
一是会同省律协组建省国资委系统民法典普法讲师团,持续开展民法典宣贯进企业、进职工、进服务对象的“普法三进”系列活动,目前已面向千余人次开展宣讲。
二是组织省属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普法活动,通过法治文化宣传片、企业法务技能大赛等形式,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以法治方式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省属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省省属企业公司章程指引(国有独资公司篇)》等开展章程修订工作,提高企业法治建设水平,持续推进省属企业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1.准确把握定位,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
(1)坚持法治导向。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国企改革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党对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取向,着力从根上改、制上破、治上立,依法合规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2)优化履职方式。出台《广东省省属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关于省属企业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省属企业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强化董事会战略引领功能,优化董事会组成架构,打造专兼职外部董事队伍,有效贯彻出资人意志。
(3)健全清单管理。结合新“三定”方案,优化调整《广东省国资委权力与责任清单》,推动监管职能向资本管理、行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配置和检查监督转变,着力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国资监管权责体系。
(4)分类授权放权。结合省属企业功能定位与分类、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实际情况,根据行业特点,不断落实完善《广东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充分激发企业活力。
(5)完善章程指引。开展《广东省省属企业公司章程指引(国有全资公司篇/国有控股公司篇)》制定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强化公司章程约束,规范公司治理各主体权利责任。
(6)推进诚信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取向,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省国资委治理水平,不断打造诚信国资,提高委机关的公信力。
2.依法全面履职,加快打造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1)统筹制度安排。根据《广东省国资委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指引》,注重制度制定调研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强化合法合规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制度性文件质量。
(2)完善制度建设。2021年我委制度建设总共完成25项,其中新增制度17项,修订制度4项,废止制度4项。2022年我委制度建设计划共计38项,其中新增制度17项,修订制度9项,废止制度12项。
(3)落实合法合规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以内设法治机构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优势互补的审查工作体系,实现重大决策、建章立制、章程修订、合同签订等重要事项合法合规审核全覆盖。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政策措施限制、排除市场竞争。2021年,我委对169份存量文件以及新增、修订制度性文件全面进行合法合规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
(4)参与立法工作。积极参与规章制度制定与修订工作,开展《广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前期立法工作,完善我委制度体系。
3.突出上下联动,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建设。
(1)完善风控机制。针对省属企业出现的重大法律漏洞印发提示函进行风险提示,加强风险识别、预警和合同履约全程管控。
(2)化解重大纠纷。全面落实《广东省省属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省属企业报送案件的备案工作并制定专门台账进行管理。组织法律专业团队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讨,指导企业制定应诉方案,2021年度胜诉案件中防止和挽回国有资产损失达1亿元。
(3)夯实队伍建设。推动省属企业健全法治工作机构,目前,各企业均已设立与经营规模和业务需要相适应的法律事务机构,其中14家为独立法律事务机构,17家企业已完成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合规委员会设立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国资国企制度体系仍有待健全。部分存量制度仍存在内在不衔接问题,需要进一步以管资本为导向,以公司章程为核心,推动制度体系优化升级。二是监督指导部分省属企业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仍有待加快。省属企业法治建设总体不平衡,顶层设计不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加强,合规管理建设推进速度参差不齐,方法不多,大多仍处于起步阶段。三是法律专业人才队伍仍较为薄弱。当前国资监管系统法务人员配备无法满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需求,队伍建设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
六、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思路和措施
2022年,我委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国资国企系统得到有效落实。
(一)持续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国资国企治理能力。
1.持续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关于深化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广东省国企改革行动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出台《广东省省属企业公司章程指引(国有全资公司篇/国有控股公司篇)》,推动企业将依法治企要求写入章程,有效体现法治建设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地位。
2.全面推进制度性文件与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并落实2022年制度建设计划,提出一揽子立改废释解决方案,持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和国资国企治理体系。按照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制度性文件与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确保规范程序、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升法治国企建设水平。
1.确立世界一流水平目标。以法治建设世界一流水平为目标进行对标对表,研究落地举措,确保目标量化、任务明确、措施有力、发挥实效。2022年继续优化检查指标,开展二次检查,强化检查结果运用,督促省属企业对标对表世界一流企业,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确保企业法治建设取得实质性提升。
2.加速提升合规管理水平。紧紧围绕省属企业改革发展中心任务,以全面提升合规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为主线,将2022年确定为“合规管理强化年”,力争通过一年时间,实现省属企业合规管理理念、合规管理文化更加先进,合规管理制度、合规管理流程更加完善,合规管理实效更加丰富,依法治企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
3.提高法治专门队伍水平。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4.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省国资国企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提升领导、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意识和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决策、经营、管理、生产全过程,将符合法治精神、遵守法律规定作为决策的首要前提、运营的底线红线,坚决做到依法治企、合规经营。
特此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