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及法治国企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能力,以法治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责任加强科学统筹,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省国资委党委牢牢抓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契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一体领会、统筹安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委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专题讨论,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不断增强抓好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委党委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指导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国资国企工作全方位各领域,依法推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依法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依法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法治引领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二是层层压实法治工作责任。省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委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省国资系统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国资国企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统筹部署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督导省属企业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建设,定期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国资国企落深落实。
三是厚培法治文化氛围。大力开展多元化法治宣传活动,深入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国资国企系统蔚然成风。委主要负责人带头为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省属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省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讲题为“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重要论述 奋力谱写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篇章”专题党课,聚焦强化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突出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展现更大作为。定期组织省属企业、委机关业务处室参加法治讲堂,聚焦国企法治建设、合规管理建设,推动国资国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举办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培训班,聚焦合规管理实务讲解、合规管理信息化软件在合规管理中的应用实务,培养合规经营管理能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合规风险能力。积极采取组织旁听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学法考试等多种活动形式,引导委机关人员做法律坚定维护者和忠诚执行者,树牢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企、依法监管的水平。
(二)依法履行国资监管职能,深入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
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办法》,厘清重大事项范围,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决策程序,履行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严格落实法律论证主体责任,注重听取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有关专家的意见,重大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省国资委党委会或者委主任办公会议决策或制发文件,确保省国资委行权履责、作出的决策以及制定的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合法合规。
二是依法管理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主动适应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集中清理我委制度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保留执行131件制度性文件,印发《广东省国资委制度性文件汇编(2004年-2023年6月)》,推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更加科学系统。2023年,新出台制度性文件34项,修订制度性文件8项,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1次。扎实稳妥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性文件备案试点工作,被省委办公厅评为“全省基层党组织规范性文件备案试点工作成效突出单位”,促进提升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强双性审核把关。充分发挥内设法治机构为主、常年法律顾问优势互补的审核机制优势,切实提升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质量,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实现重大决策、建章立制、合同签订等重要事项合法合规审核全覆盖,为委机关提供法律意见。印发《省国资委关于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机制的通告》,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四是健全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制厅际联席会议、广东省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持续推进普法品牌化建设,统筹境外企业法治建设,积极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我省普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地见效。
五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披露功能,“广东国资”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1,165条,关注量达106,690人,发布“稳经济国企在行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国企社会责任、“两会好声音”、聚焦政府工作报告、法治国企、“扶贫济困日 国企在行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典型案例、乡村振兴、“国资国企齐聚力 共建绿美广东”等专栏报道230篇。通过网站“互动交流”平台接收并办结各类咨询问政389件,其中省政府办公厅指派件19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15件,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是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探索形成更多具有省属国有企业特色、新时代特征的宣传形式。组织省属企业开展“诚信兴商 国企先行”主题活动,广东省盐业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广东粤海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为诚信兴商典型案例候选对象。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发挥主业优势,拓宽宣传教育覆盖面,深入一线普法,走进乡镇讲授宪法普法宣传课;创新普法形式,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送法到身边;强化精准普法,针对性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培训以及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培训。
(三)深化省属企业法治国企建设,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基础。
一是制度设计持续加强。先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广东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法务工作的意见》《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推动省属企业“外规内化”“内规优化”,分层分类的制度体系初步搭建成型,“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法治国企建设总目标基本实现,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和省属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路径进一步清晰。
二是合规管理体系持续健全。明确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总法律顾问和首席合规官制度全面深化,对企业重大决策、规章制度、经济合同法律审核实现三个100%,以持续深化“合规管理强化年”专项行动为抓手,按照“分类推进,推动试点”的工作方式,累计12家省属企业通过国家标准GB/T 35770贯标认证,开展合规管理建设评价试点工作,督导试点企业对标对表整改,确保合规建设形成闭环。
三是涉外法治工作不断强化。着眼于解决当前省属企业“走出去”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系统性掌握境外投资领域合规管理要点、全面提升应对境外投资领域风险能力。优化涉外法治人才库建设,遴选32人组建省国资委境外法治人才备选库,并推荐报送5人入选“广东省涉外法治人才库”首批成员,推荐报送3人入选“广东省涉外法治青年人才库”首批成员。
四是数字化管理持续发力。“粤企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搭建政企沟通平台。推进“数字国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法律法规管理模块实现企业章程库、政策法规库、重大案件库三大功能板块。强化案件合规管理,实现重大案件台账数字化管理,及时掌握省属企业新发案件及各类案件最新进展,指导督促企业妥善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以数字化赋能省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五是组织架构规范高效运行。加强公司章程管理,动态优化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权责清单和议事规则,推进省属企业完成章程修订,促进省属企业加快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积极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选优配强外部董事,持续优化董事会结构。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省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建设,促进外部董事选聘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省国资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省国资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的形式有待创新。二是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涉及公民、法人或企业组织重大利益等制度性文件宣传解读工作、实施后评估工作仍有待强化。三是监督指导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当前省属企业法治建设、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仍存在总体不平衡问题,部分省属企业片面追求贯标认证,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效性认识有待提升,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有待加强。四是数字化管理需进一步优化。囿于数字化平台建设的长期性,重大案件数据应用场景少,法律法规库时效性有待完善,法律法规模块智能化建设尚未落实。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定期梳理我委各项制度性文件,围绕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重点领域建章立制工作,统筹推进制度建设科学系统、精简高效,为依法监管、依法治企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作用。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工作,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强化政策法规理论研究,为委机关重点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法律根据。三是进一步推进依法监管。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负面案例主体落实整改措施,督促省属企业对照负面案例举一反三、排查类似问题。全面落实监管责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使各项工作于法有据,更好发挥法治监管作用。
(二)持续推进法治国企建设。
一是指导省属企业持续深化法治国企建设。监督依法经营、合规管理,切实发挥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作用,全面推进法律事务机构工作,推动省属企业法治国企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建立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建设有效性评估常态工作机制,为企业深化法治国企建设、加强合规管理建设提供制度指导,确保“合规管理强化年”各项工作要求落深落实。三是督导各省属企业按时按质完成贯标认证。督导指导监督类省属企业根据“抓规划、补短板、强体系”的工作原则,力争按时按质完成国家标准贯标认证。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