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国资国企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以高质量法治建设保障省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把准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一是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省国资委党委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国资国企工作全方位各领域。省国资委党委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一体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推动省属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二是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省国资系统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事项,把国资国企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委党委、委主任办公会专题审议主业培育、资金支持、科技创新、考核评价等方面重要制度,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国资国企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工作,督导省属企业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建设,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国资国企落深落实。
三是铸牢依法行权履职意识。聚焦重点工作强化靶向普法,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国资国企系统蔚然成风。抓好干部职工常态化学法培训工作,定期组织省属企业、委机关处室参加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等新法新规,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暨省属企业法务工作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积极采取参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旁听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学法考试等多种活动形式,引导委机关人员树牢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治企、依法监管的水平。
(二)坚持依法履职,深入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
一是依法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落实《省国资委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省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规则》,确保履行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流程化、标准化,逐步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常年法律顾问互补优势,有力提升合法性审核质量,确保省国资委行权履职合法合规。切实尊重司法权威,及时办理和回应司法建议书,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作为行政复议第三人及时跟进反馈意见。
二是切实强化制度管理。着力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围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新出台制度性文件14件、修订3件,切实强化政策合力,赋能企业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主动适应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动态清理我委制度性文件,增强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推开基层党组织规范性文件备案试点工作,实现省属企业备案试点全覆盖,有力维护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
三是深度参与重要领域立法。积极融入立法格局,协同起草《广东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助力以法治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国有资产法立法相关工作,及时跟进企业国有资产法修订工作,结合广东国资国企实际研提意见建议,全面报送实施情况,助力科学严谨规范立法。
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责任,将常态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与限制竞争专项行动相结合,严格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及措施,审查意见落到纸面,落实审查报送机制,畅通举报渠道,确保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与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防止政策措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组织企业开展“公平竞争宣传周”活动,持续擦亮法治国企形象,助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
五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披露功能,委网站发布信息1,860条,总访问量387.42万人次,“广东国资”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1,271条,关注量超15万,发布“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广东国企高质量发展巡展”“国资国企社会价值”“打造‘策源地’,激发新动能”等专题系列报道,发布专题报道180篇,积极宣传改革发展成效。通过网站“互动交流”平台接收并办结各类咨询问政235件,其中省政府办公厅指派件21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24件,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坚持依法治企,着力推进法治国企建设。
一是法治工作护航能力持续提升。举办省属企业法务工作培训班,就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和交流,提升法务工作水平。建立法治信息报送机制,发布法治国企建设工作动态3期,加强业务沟通交流。拓宽学法考试人员覆盖面,组织省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实现参考率、通过率两个100%,强化学法用法意识。
二是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持续加强。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公司章程指引》,部署省属企业有力有序开展公司章程修订,建立健全子企业章程管理体系,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现代企业治理制度体系,发挥好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科学理性高效董事会建设,印发《深化省属子企业董事会建设行动方案》,实施省属子企业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推动董事会规范有序运作由集团向子企业延伸拓展。
三是合规管理体系持续健全。全面落实《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强化年”行动方案》,17家省属企业完成国家标准GB/T 35770以及国际标准ISO 37301合规贯标认证,推动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从有到实”。对4家省属企业试点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精准识别重点领域、业务流程不足,及时指导企业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推进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从实到优”。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推动省属企业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合规整治。
四是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持续优化。落实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报告制度,依托数字国资平台完善重大案件台账,分类处理重大案件,推进省属企业总结分享优秀案例经验,促进企业案件管理工作转向“面对面”共享经验成果,全面提升省属企业涉法涉诉处置能力和水平,指导督促省属企业做好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有力维护省属企业合法权益和国有资产安全,形成案件处置闭环。
五是涉外法治工作持续加强。重视人才培养,组织省属企业涉外法治人才参加全省涉外法治工作队伍培训班、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等活动,为省属企业在涉外经营活动中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强化人才运用,充分发挥“广东省涉外法治人才库”“广东省涉外法治青年人才库”国企涉外法治人才效能,积极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库机制建设。注重人才交流,推动广东国资国企同香港法律界就合规运营支撑、重大项目法律保障等方面深入交流,推动企业打造高素质涉外法律人才队伍。
六是普法阵地建设持续发力。省属企业聚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亮点,积极履行普法社会责任,探索形成广东国资国企品牌化普法活动。省属企业在机场、高速公路、酒店、商场等公众场所构建法治宣传阵地,组织“民法典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诚信兴商 国企先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创新方式方法,以“小活动”激发“大能量”,使普法宣传更鲜活有效,助力法治成为公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省国资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学习宣贯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党的创新理论广度需进一步拓展,法律法规学习深度需进一步加大。二是制度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有待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纵向到底”要求有待进一步落实。三是案件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健全。法律纠纷案件数字化水平有待提高,省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水平和应对处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存在部分省属企业法务工作队伍力量不足、梯队建设有待优化等问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理论学习。
一是进一步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加大委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深度,不断增强抓好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实效性。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学习,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做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三是进一步优化法治文化氛围。聚焦强化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高效化监管,做到新法新规学习教育融入干部职工工作日常,不断铸牢广东国资国企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体系化建设。围绕制度建设这条主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使各项工作于法有据,更好发挥法治护航作用。强化制度性文件的系统集成,使各项制度彼此呼应、相互促进,助力形成强大的制度合力,为依法监管、依法治企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强化审核把关效用。修订制度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强化合法性审核把关刚性约束,确保省国资委依法依规行权履职。落实事先法律论证主体责任,提升法律论证意见质量,为委机关重点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根据。三是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推进落实审查机制,有序清理政策措施,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效,优化主动公开机制,提升申请公开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持续推动法治国企建设。
一是加大合规管理推进落实力度。提升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实效性,以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试点工作为契机,统筹推进省属企业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为省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推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向子企业延伸拓展,指导子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落深落实合规管理要求,切实守牢合规经营底线红线。二是进一步完善案件管理体系。优化法律纠纷案件管理要求,重大案件数字化管理落到制度,全面提升重大案件线上数据效用。加强重大案件事前防范、事中研判、事后总结全周期管理,提升省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处置水平,推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切实优化法治队伍建设。推动省属企业总法律顾问配齐配强,发挥总法律顾问在推进企业改革发展、风险防范化解、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统筹省属企业法律人才管理,动态收集涉外法律人才构成情况,加快建设广东国资国企一流涉外法律人才队伍,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