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省国资委在广州市举办了“广东国资系统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培训”。本次培训邀请了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改制上市处郭子丽处长和刘少静副处长前来授课,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黄敦新出席并作指示。
黄敦新副主任介绍了我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精神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我省国资系统员工持股工作的有关情况,并提出了充分利用本次培训机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培训主要精神,做好接下来的员工持股试点工作等要求。
上午的培训由郭子丽处长讲解,她系统地解读了国务院国资委出台《试点意见》的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重点指出了员工持股方案制定和试点选择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同时还就有关企业的困惑进行了解答。下午的培训为刘少静副处长讲解“全国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管理系统”的有关具体操作内容,并就相关具体进行了现场演示。
省国资委有关业务处室人员,广州、珠海、韶关国资委领导及广州市有关企业人员,省属企业部门负责人等共约12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