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根据全国和全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省国资委高度重视,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领导指示批示以及全国、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部署省国资委系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
一是组织专题部署。省国资委主任吕业升立即召集有关人员,专题研究部署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工作督查工作,要求各级主要领导亲自组织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促落实。
二是下发检查通知。8月14日,省国资委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省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要求各省属企业及时制定工作方案,重点突出涉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企业,真正做到检查“全覆盖”、排查“全行业”、整改“全到位”。
三是开展工作督查。8月15日,省国资委制定《省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督查方案》,成立5个督查组,由吕业升主任和其他四位委领导分别带队,从即日起至月底,分别到重点省属企业督查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